2018年四川涼山州考調派駐機構人員10人公告
中共涼山州紀委關于2018年面向全州公開考調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中共涼山州紀委面向全州公開考調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擬考調中共涼山州紀委派駐州直部門紀檢組工作人員10名。
正式考調人員確定后,根據個人學歷、經歷等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具體派駐機構。
二、考調對象
1.全州范圍符合考調條件的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管理人員”)。
2.駐村第一書記可以參加考調,但考調后仍要繼續擔任第一書記至任期結束。
3.有建檔立卡貧困村的鄉(鎮)黨政正職暫不參加考調。
三、考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品行端正。
2.全日制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法學類、經濟學類、計算機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專業畢業。
3.中共正式黨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有紀檢、公安、檢察、法院、財政、審計工作經歷的,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定。
7.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參公管理人員轉任公務員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報考者需本人到州紀委組織部(407室)報名,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18年4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攜帶材料
(1)縣市組織人事部門或州直部門黨組(黨委)簽署意見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份,貼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編制卡、干部檔案專項審核認定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4)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
(5)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7)黨員證明材料。
在規定時間內未補齊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4.領取準考證:2018年4月20日上班時間,憑本人身份證到州紀委組織部(407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自負。
5.筆試開考比例為5:1。州紀委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達不到5:1的,經組織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但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削減或取消考調職位。
(二)考試
本次考調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公文寫作能力,對中央、省、州重大決策部署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試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州紀委按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因報考人員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等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三)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州紀委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差額確定考察人選12名。由州紀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實地考察。州紀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10名體檢人選。
(四)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試用
州紀委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10名試用人員,進入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
(六)集體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后,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州紀委集體討論確定10名擬考調人員。如試用結果達不到考調要求,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該考調職位空缺。
(七)公示
州紀委對擬考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送組織部門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影響考調的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該考調職位空缺。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2.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3.本公告在涼山人事考試網發布,各階段成績、考察、體檢、公示等在涼山人事考試網公布(公示)。
本公告由州紀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州紀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34-3865848
監督電話:12388
中共涼山州紀委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