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廣東江門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師45人公告
來源:開平市教育局
2018-04-10 10:28:00
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25個,招聘人員45名。詳見《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年齡須年滿18周歲?!秿徫槐怼分兴?5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4月23日至2000年4月23日期間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2年4月23日至2000年4月23日期間出生。
(二)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崗位已參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了專業設置。應聘者所學專業及該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必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所學專業以所獲學歷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2、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崗位是指應聘者應具有相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專業的最高學歷與崗位要求不同,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分別視同大專、本科學歷人員,但僅限報沒有專業要求的崗位。獲“雙學歷”的應聘者,可以用第二專業報考。
3、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4、應聘者不得應聘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應聘,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應聘者在報名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17年及2017年以前暫緩就業畢業生以及2019年后畢業的在校生),且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2.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本等證書、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23日。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或2018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報考。
4、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5. 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6、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或事業單位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7、本公告“應聘資格條件”中未作明確界定的,參考《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中“關于報考資格條件”的解釋。
8、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三、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中共開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眾網(http://www.kaiping.gov.cn/)、開平市教育局網站(http://zwgk.kaiping.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List.aspx?DepartmentId=4)或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wgk.kaiping.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List.aspx?DepartmentId=9)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4月23日至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梁金山小學舊校區(開平市長沙區良園路58號)。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2.應聘者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不得漏填。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5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四)報名時需提交的審核材料
1、應聘者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要求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頁,集體戶口需提供集體戶口戶主首頁復印件加蓋集體戶口單位或所屬公安機關公章和本人內頁原件)、《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4)雙面打印貼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還需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2018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成績單)和學生證。
4、應聘者若已申請教師資格證,并通過教師資格認定但未取得證書的 ,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證明。
5、應聘者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在編在職人員,或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應聘者為國有單位臨聘人員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的用工證明或勞動合同。
6、應聘者為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當地市委組織部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村官應聘者需提供《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三支一扶”應聘者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報名現場不提供復印服務,請報考人員復審前準備好復印件。
(五)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及崗位資格條件解釋工作由開平市教育局負責。開平市教育局在現場報名期間,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查驗應聘資料,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現場沒有通過資格審核的,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在報名時間截止后沒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重新報名。
報名人員在現場已通過資格審核的,由市教育局當場發放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證件不齊者或證件失效者,不得參加考試、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社保卡、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應聘者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由開平市教育局告知報考人員取消報考資格。準考證上的試室號和座位號于報名截止日期5個工作日后在中共開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眾網、開平市教育局網站和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者須簽訂《應聘承諾書》,作出不放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名應聘開平市事業單位職員及機關雇員。
四、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筆試
1、組織實施:筆試工作由開平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出監督指導人員。
2、筆試時間: 2018年5月5日(星期六 )上午9:30—11:00。
3、筆試地點: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譚宏帙紀念小學(開平市長沙區東興大道人和東路五號)。
4、筆試內容: 本次招考崗位均為教育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等相關專業知識。
5、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共開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眾網、開平市教育局網站和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在筆試合格線范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入圍面試比例(招聘人數:入圍人數=1:X(且X≥1))確定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2、組織實施。面試由開平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出監督指導人員。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應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統一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同崗位招聘人數和應聘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開平市教育局統一集中組織實施,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出監督指導人員。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六、考察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對通過筆試、面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七、資格復審及公示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資料,按照要求報送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開平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政府雇員招聘考試,并記入應聘者誠信檔案。
經市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查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八、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調動、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九、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同崗位應聘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入圍人員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
(二)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或逾期不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的。
是否遞補人選應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并書面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十、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和《開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開人社〔2010〕69號)規定的,將追究責任。
十一、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招聘政策咨詢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受理,電話:0750--2257303。報名資格條件解釋由開平市教育局受理,電話0750-2211064。
(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核、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應聘者在報名后要確保通訊暢通,若因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應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聯系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附件2: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附件4:2018年上半年開平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開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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