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福州永泰縣檢察院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15人公告
永泰縣檢察院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為適應新形勢下檢察工作需要,受永泰縣檢察院委托,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15名,現將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等;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本縣行政區域內在編在職行政、事業單位人員不在本次應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大學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應聘報名。非本行政區在職報考者應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其報名、辭職或已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證明。
?。?)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其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必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年齡的計算以公告發布日為截止日期。崗位具體要求見《永泰縣檢察院招聘輔助性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附件)。
二、報名方法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18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科(城峰鎮劉岐安置房永祥苑3號樓,聯系方式:0591-24832425);
?。?)報名需提交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張、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并自行下載填寫《永泰縣檢察院招聘輔助性崗位報名表》(附件2)。
?。?)資格審核:應聘者應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由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三、招聘辦法
考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1)筆試:
1、筆試時間:待定
2、筆試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知識等。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3、筆試試卷:試卷滿分100分,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相關院校有資質的教師進行封閉式入闈命題,并進行封閉式管理直至筆試結束,命題過程由縣監察委指派人員全程監督。
?。?)面試:
1、面試人選:多人報考的崗位,原則上以計劃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考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內容:面試內容包含各職位所需的有關綜合知識,以及語言表達、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面試試卷及評委組成:面試評委由縣監察委指派人員從我縣有考官證或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中,隨機抽取5-7名組成,并于面試前抽取命題人員進行封閉式入闈命題,面試試卷共命題兩套,在面試開始前由監察組從中隨機抽取一套作為當天的面試考題。
四、調劑、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各占50%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分數高者優先)。各崗位確定體檢人選之后,若有無人報考崗位,可根據縣檢察院實際工作需要,從綜合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自愿選擇調劑到空余崗位。
參加體檢的人員按要求攜帶相關身份證件,由縣人社局組織,集中前往縣級及以上指定綜合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指定醫院根據體檢標準出具結論。
五、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與體檢的結果,按照擇優聘用原則確定擬聘人員,其聘用崗位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在永泰縣政府網站、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予以辦理輔助性崗位相關聘用手續,并服從聘用單位工作調配。若無特殊說明,工資待遇預算為36000/年(含月應發工資約2200元及五險單位負擔部分)。
七、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由縣監察委全程介入監督;嚴格執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定,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或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