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河池市中小學教師招聘1803人公告
河池市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了滿足我市對教師的需要,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河政辦發〔2010〕40號)規定,2018年河池市10個縣(區)和9 所市直學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03人。為了確保這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公告。
一、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公開招聘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
(七)招聘對象應獲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
二、公開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018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學位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逾期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由于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7月上中旬發放給考生,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其面試和聘用資格。
(二)高中、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河池市;專科學歷報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戶口不受限制。
(三)2018年安排一定比例招聘計劃定向招聘 “代課教師”。
曾是“代課教師”,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的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2018年4月12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五)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2日期間出生);報考鄉鎮崗位人員,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197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報考要求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資格、碩士研究生以上崗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5周歲(197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具體報考條件以《河池市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見附件1)為準。
本次招聘涉及的專業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版)的專業目錄》(附件2)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有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與本人的利害關系的;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河池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已聘用為公務員、聘用為河池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2年(含試用期)或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教齡)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公開招聘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
報考人員,可以通過河池人才網(http://hc.gxrc.com/)、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http://hcsjyj.gov.cn/)等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系統導航“考試報名”→“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與說明》等可以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2.報名時間: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3.資格審查。市直單位的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區)級及以下單位的網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級教育局聯合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于2018年4月17日17:30前完成。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在網上資格審查期間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
在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單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報考人員所學核心課程與單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即可認為符合報名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見附件3)。
4.交費方法及收費標準。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統一支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縣級以上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于4月24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一退費。
6.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費后,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準考證》是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1.筆試科目:《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分值為每科100分,以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1)考試地點:全市集中在金城江區進行,詳見《準考證》。
(2)命題、閱卷由廣西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
(3)成績查詢(2018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二)筆試要求
1.鄉鎮及以下崗位:
(1)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達不到1:3比例(含1:3)的崗位,免筆試,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繳費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情況將于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網公布。并在面試前,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考生考試費。
(2)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超過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須參加筆試作篩選,筆試不劃定分數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縣級以上崗位:
縣級以上崗位需參加筆試,筆試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并列: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三)優惠政策
1.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采取照顧加分政策,分值為3分。照顧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2.“代課教師”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可給予教齡加分,教齡每滿1年加1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加分證明由縣級教育局負責出具,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確認。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照顧加分、“代課教師”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教齡加分,可累加。
(四)面試要求
1.面試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將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給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同時,還應以電話或手機短信等形式確認。
報考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資格審查主管部門報河池市教育局審核后,經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考生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以實際發布的面試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2.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在河池人才網上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面試前一個星期。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市直招聘單位和縣級教育局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
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在面試前的3天內進行。
4.面試時間地點
市直招聘單位由河池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縣(區)級及以下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縣級教育局聯合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面試通知書由市直招聘單位和縣級教育局負責發放。
面試時間:2018年7月中旬前。
5.面試方式
市直單位面試采取說課+答辯或說課+實踐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
縣(區)級及以下單位的面試方式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制定。
6.面試分值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7.面試組織管理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8.面試成績應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
(五)考試總成績確定
本次招聘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構成。
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代課教師教齡加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核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報市教育局審核,經市級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一)體檢
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組織考生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桂教人〔2002〕15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聘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做好我區2014年度考試聘用公務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22號)等規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所需經費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考核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核結束后應形成書面材料,確定考核意見為合格或不合格。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和體檢時間:2018年7月20日前。
七、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與考核結果,按照各招聘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河池人才網、河池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和各縣(區)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公示時間:2018年7月25日前。
八、公布空缺崗位(2018年8月7日)。
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組織一次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發布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九、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2018年8月上旬)。
(一)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對口,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崗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二)報考縣級以上崗位,筆試成績需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報考鄉鎮及以下崗位,是否增設篩選程序后再進入面試,由各縣(區)教育局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
(三)有關時間節點。①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月7日)。②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分)。③資格審查(8月13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按第一階段要求執行。
(四)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不再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完成時間:2018年8月底前
十一、關于聘用教師控制數
根據《自治區編辦 教育廳 財政廳 人社廳關于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2015﹞85號)規定,按中央統一城鄉標準重新核定編制總量超過現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的,不再新增編制,改為核定聘用教師控制數。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的人員,納入單位崗位設置總量,聘用期間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科研立項等方面享受在職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在有空編的情況下,可通過考核直接辦理入編手續,按本單位原聘崗位等級聘用。
十二、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一)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名單)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及遞補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在發布面試公告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等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四)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十三、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機構。教育部門負責招聘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各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紀委監察部門要全程跟蹤監督。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6.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參照《公務員考試聘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事業單位處理。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招聘公告由河池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河池市教育局人事科:0778-2106317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招生考試院:0778-2284397
河池人才網(www.hcrc.net.cn)
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www.gxhcedu.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報名系統技術咨詢0771-5337390
附件2:2.《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
附件3:3.河池市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核心課程相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