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北海市合浦縣中小學教師招聘506人公告
2018年合浦縣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關于印發2018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師范〔2018〕10號)和《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55號)精神,經研究,2018年我縣決定公開招聘教師50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2年4月13日至2000年4月13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將于2018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前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否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其他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學歷、學位、專業、教師資格等條件必須與《2018年合浦縣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相應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辭退時間、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8年4月13日為截止日期。
(五)合浦縣原代課教師報考指定崗位必須具有以下條件:
1.年齡18周歲(2000年4月13日前出生,含)以上,男58歲以下(1959年4月13日后出生,含),女53歲以下(1964年4月13日后出生,含);
2.持有合浦縣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代課教師聘用證,在合浦縣中小學連續任教1年以上;
3.目前戶籍屬于廣西北海市合浦縣;
4.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證書。
(六)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北海市(含一縣三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聘用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特崗計劃”服務期)的工作人員;
2.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和資格審查
(一)應聘人員從2018年4月11日起,可以通過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北海人才網(http://bh.gxrc.com/)和自治區相關網站查看招聘公告和崗位需求等相關信息。
(二)網上報名: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應聘人員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系統導航“考試報名”→“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與說明》等可以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三)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招聘單位將依據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審查結果。請應聘人員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聘單位不再通過其他方式反饋審查結果。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報考其他崗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間,重新報考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務必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四)繳費辦法及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支付報考費。報考費每人每科50元,應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五)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方可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24日 9:00 至 16:30 期間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單位于 4 月 24日 17:30 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一退費。如因應聘人員預留的電話不暢通或因其本人原因導致無法及時接到通知,招聘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筆試
本次教師招聘將通過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并依據考試成績擇優聘用。筆試按照自治區招聘方案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實施。
(一)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二)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1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三)筆試成績查詢: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四)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合浦縣教育局和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并在北海人才網(http://bh.gxrc.com/)發布。筆試成績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合浦縣教育局會同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公告將在北海人才網(http://bh.gxrc.com/)另行發布。
(一)面試資格審核人員確定
招聘單位將按招聘崗位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招聘崗位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數未達到1:3的,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數(當年確需補缺的,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縣人社部門核準,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以放寬至1:2比例開考)。進入面試資格審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核。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將按自治區招聘方案有關規定發布,同時在北海人才網(http://bh.gxrc.com/)公布,并依據應聘人員報考時預留的電話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試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核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1.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面試資格審核辦法: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提交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核,重新核實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面試資格審核中發現應聘人員證件不齊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不按規定提交審核材料視同自動放棄。
3. 如有因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應聘人員中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遞補。面試資格審核完成后,招聘崗位數與面試資格審核合格人數未達到1:3比例,已沒有遞補人選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
(三)面試公告發布
面試資格審核結束,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由合浦縣教育局會同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擬定面試公告,面試公布和面試人員名單一起發布在北海人才網(http://bh.gxrc.com/)。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也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方式為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實際教學能力,面試內容為合浦縣中小學(幼兒園)現行教材,面試課題在面試前隨機抽簽確定。
(五)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將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確定考核和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權重各占50%,綜合成績計算保留一位小數)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若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若以上成績均相同,則通過附加考試擇優聘用。
六、考核與體檢
(一)考核:招聘學校和主管部門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基本條件。
(二)體檢: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應聘人員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不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要求的視作自愿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七、聘用
(一)考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并進行公示。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空缺的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
(二)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同一崗位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后若再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三)聘用: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原則上不得再參加 2018 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
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統一為6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限為5年。
八、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同樣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九、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一)面試資格審核期間,入圍面試資格審核人員不按時提交審核材料且不書面提出放棄申請的,記入我縣教師招聘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
(二)面試公告和面試名單公布后,入圍面試人員不按要求參加面試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教師招聘;進入考核、體檢等環節放棄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教師招聘;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間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教師招聘。
(三)應聘人員已確定為正式聘用人員但不按要求上崗或在試用期內擅自離崗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教師招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合浦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咨詢電話:0779—7293406。
合浦縣教育局 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