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人公告
2018年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成都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本次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4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2018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截止時間2018年4月9日)。
6、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成都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招聘崗位和人數:仲裁秘書1名
崗位職責:組織和管理仲裁程序,為庭審活動提供秘書服務,協助仲裁庭作出各類仲裁文書。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考生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18年4月11日00:00至4月27日12:00。
2、網上繳費: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27日17:00。
3、準考證打印:2018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4、筆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我辦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我辦和招聘單位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年5月1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取消情況于2018年5月4日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于2018年5月11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我辦委托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筆試,面試由我辦和招聘單位組織。應聘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上午(周六)。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能力素質》(公共類)。公共科目筆試范圍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大綱》(詳見附件2)。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綜合能力素質×50%),滿分為100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服役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9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所考筆試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8年5月2日至5月4日的工作日(時間:09:00-12:00,13:00-17:00)內由本人交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綜合秘書處(地址:成都市錦城大道366號2號樓22104房間,孵化園地鐵C口出),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筆試成績于2018年5月28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成都仲裁委員會官方網站查詢。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中的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面試及原件核對校驗
進入面試原件核對校驗的人員由我辦和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成都仲裁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面試原件校驗和領取《面試通知書》于2018年5月31 日至6月1日(時間:09:00-12:00,13:00-17:00)在招聘單位進行(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見附件1,請提前咨詢)。面試原件校驗須本人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如系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
原件校驗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1次,原件校驗遞補人員及時間以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成都仲裁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七、體檢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再相同,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進入體檢人員由我辦和招聘單位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定。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我辦和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體檢遞補人員及時間以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成都仲裁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我辦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我辦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我辦確定為擬聘人員,分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成都仲裁委員會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我辦和招聘單位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辦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咨詢: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綜合秘書處,028-61885411;監督舉報:成都市紀委派駐市政府辦公廳紀檢組,028-61882322)。
十二、特別提示
考生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請撥打咨詢電話028-61885411,028-86675593。對網上報名系統操作有疑問的,請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28-12333。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我辦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或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無關,特此提醒。
附件1.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