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華浦江縣引進優秀學前教育教師5人公告
根據《2018年教育系統引進優秀教師公告》,目前仍有部分學前教育教師引進名額,現對有關情況進行公告。
一、引進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二、引進計劃
計劃引進符合條件的有關專業畢業生5人,實際引進人數將在計劃控制數內,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聘報名情況及學校面試結果最終確定。
三、引進方法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于2018年4月30日前自行到浦江縣新華幼兒園應聘,縣教育局組織學校進行面試,擇優錄用。
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對過程進行監督,縣教育局組織引進人員體檢、考察。
四、人才獎勵政策
引進的教師如符合浦江縣人才獎勵政策的,按縣有關政策享受獎勵。
引進的優秀在職教師獎勵按照人才情況專項研究確定。
引進的浦江籍畢業生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享受安家補助費。如與縣現有政策(或同時符合下列兩項以上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補助20萬元;
2. 國家免費師范生、211院校(不含二級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補助10萬元;
3.獲浙江省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師范畢業生,給予安家補助8萬元;
4.高中階段曾獲得過五大學科(數學、物理、化學、信息、生物)全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全國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給予安家補助6萬元;
5.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三好學生)、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團干部)、學院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給予安家補助5萬元;
6.大學期間獲得校級獎學金二等獎及以上的,給予安家補助2萬元。
人才獎勵經費(除符合浦江縣人才獎勵政策外)從浦江縣教育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
1.引進人員在浦江縣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5年。
2.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引進資格。
3.聘用時若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于錄用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解除合同。
4.如引進人員在浦江縣教育系統服務期限不足5年的,收回全部安家補助。
聯系人:陳園長13506587871,715252390@qq.com
地址:浦江縣新華幼兒園(浦江縣月泉東路123號)
浦江縣教育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