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紹興文理學院招聘專任教師19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紹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紹政辦發〔2016〕64號)及《紹興文理學院專任教師公開招聘實施辦法(試行)》(紹學院黨委〔2016〕73號)等文件精神,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紹興文理學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公辦院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嚴謹的治學態度和工作精神,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二)熱愛教育工作,能勝任本崗位各項業務能力要求。
(三)具有一定學術研究能力,符合團隊發展的需要。
(四)具備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計劃及條件
具體計劃及應聘條件見附件1。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領取準考證、專業技能考試、公布成績、備案、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考試注冊及報名全部采取網絡方式進行,不設現場注冊及報名。時間:2018年4月9日9:00-4月18日16:00。
報考人員進入紹興文理學院招考系統(http://apply.usx.edu.cn/) 的“教學崗位招考”欄目進行報名。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自愿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確定應聘崗位的,視作報名無效。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4月10日9:00-4月19日16:00。
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應登陸紹興文理學院招考系統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以及未通過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選擇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推出崗位數與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之比應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本崗位招聘(相關信息可在公告欄中查詢)。2018年4月20日16:00前,原報考崗位被核減或取消但已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再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
(三)資格復審
時間:2018年4月23日9:00-15:30。
應聘人員必須攜帶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國內高校往屆畢業人員須提供本碩階段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及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應屆畢業人員須提供“畢業生研究生就業推薦表”及本科階段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及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報名表、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無法提供所需材料者,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應聘人員到人事處(河西校區行政樓532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取消應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原報考崗位被核減或取消但已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可選擇符合條件且已成功開考的崗位報名。
(四)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8年4月27日14:30-16:30。
資格復審通過且報名崗位成功開考后,考生攜帶身份證到人事處(河西校區行政樓532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五)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考試采用以教學為主的業務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應聘1、7、8、14教師崗位人員必須參加術科水平測試,術科水平測試成績占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50%。專業技能考試低于60分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考試時間:2018年4月28日
(六)公布成績、備案
考試完畢,根據本招聘公告計算綜合成績并予公布,同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報校長辦公會、黨委會備案。
(七)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于2018年5月5日進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人事處負責進行。
(八)公示、錄用
根據體檢結果將各崗位確定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報校長辦公會和黨委會審定,并按規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九)其他
1.部分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計算到2018年4月8日止。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見習等經歷不作工作經歷計算。
2.若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相同,報考1、7、8、14教師崗位人員,按術科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名;報考其他崗位人員則進行同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名。
3.相關人員若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將被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4.錄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根據所報崗位要求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資料,報考信息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資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咨詢電話:0575-88342389;監督投訴電話:0575-88341828。
(四)通訊地址:紹興市環城西路508號,郵編:312000 。
附件1:紹興文理學院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專任教師招聘計劃
附件2:國內知名專業院校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