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信息中心
2018-04-12 16:32:37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信息中心2018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其中,社會在職人員3名,高校畢業生2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不包括未納入教育部統一招生計劃的軍校畢業生、網絡教育畢業生、非招聘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社會實踐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學考試畢業生)。
(二)具有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的社會在職人員(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三)工作態度積極,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四)關心食品藥品安全,有志于從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專業要求或技術條件;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六)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七)年齡要求:應聘者年齡一般不得超過35周歲(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需要辦理進京就業落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相關落戶事宜應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北京市有關規定。
社會在職人員應聘特殊崗位、急需崗位的,以及博士研究生學位獲得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獲得者等應聘人員,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能超過40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八)專業要求:若具有與應聘崗位要求相符的實際工作經驗,可適當放寬專業限制。
(九)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方式
(一)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詳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網站(www.cfdaic.cn)下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應聘報名表》(附件2)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3),將填寫好的表格通過附件形式發送至cfdaic-rsc@cfdaic.org.cn,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17:00 。
2.4月20日(暫定),將在官網www.cfdaic.cn 公告符合條件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同時電話或短信通知,未通過簡歷篩選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3.4月27日(暫定,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組織現場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人員需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
4.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5:1以上方可開考,低于5:1的比例則該崗位取消招聘。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只接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應聘報名表》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簡歷。郵件主題與附件名稱相同,統一格式為“應聘人員類型-信息中心-崗位代碼-姓名-學歷”,如:“社會在職人員-信息中心-01-姓名-碩士研究生”。謝絕來人來訪。
2.應聘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為方便聯系,考生要在應聘報名表中填寫詳實的通訊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聯系電話。
3.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不如實提供有關信息或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
4.報名與現場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5.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準備材料。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一張2寸彩色免冠照片、英語等級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本人簽字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應聘報名表》。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 :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京內生源需提供)、學生證、學歷學位證(已取得的需提供)、一張2寸彩色免冠照片、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生成績單、英語和計算機等有關證書、本人簽字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信息中心應聘報名表》(加蓋學校或院系就業辦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現場發放準考證。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時間、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筆試
筆試時間:4月27日(暫定,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筆試內容:綜合能力測試。
閱卷結束后,根據擬聘崗位職數,原則上按不低于3:1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官網www.cfdaic.cn公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同時電話或短信通知,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時間:5月11日(暫定,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應變、分析、語言表達等能力。
(三)注意事項
1.參加考試人員自行攜帶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筆試時不準攜帶計算器、字典等。
2.參加考試人員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考場紀律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組織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定點醫院進行。
根據總成績(筆試占40%,面試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如果在體檢和考察中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可以按規定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根據綜合考察和體檢的結果,確定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確定聘用人員名單,按照總局及中心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關系。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88330173、88330171
(周一~周五 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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