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金昌市永昌縣公安巡警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巡特警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巡特警隊伍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作用,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公安巡特警隊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巡特警隊員15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機關巡特警崗位工作;
(二)全日制警察院校畢業生(包括政法院校公安類專業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畢業生、武警部隊退役士兵、特種部隊退役士兵;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9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四)警察院校畢業生、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畢業生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無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先聘用(需提供有效證明):
1、全日制警察院校特警或特警專業方向;
2、曾參與過反恐處突任務的武警部隊、特種部隊退役士兵;
3、中共黨員;
4、曾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輔警工作的;
5、父母或配偶為人民警察的;
6、曾受過縣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獎勵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3、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不適宜巡特警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3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天。
2、報名地點:永昌縣公安局電教室(縣公安局辦公樓六樓606室)。
3、資格審查: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部隊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伍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金融單位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4張(同時報電子版照片),到報名點現場登記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和目測(2018年警察院校、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可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4、報名登記:經資格審查和目測,符合條件的人員當場填寫《永昌縣公開招聘巡特警隊員報名登記表》,提供資格審查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當場說明理由,退回所提供證件。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范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首先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體能測評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體能測評工作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組織實施。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1為合格。1000米跑:所用時間≤4′25″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65厘米為合格。三項體能測評有一項不達標即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
3、測評時間和地點: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專業技能測試
1、測試科目及方式:專業技能測試科目為3000米跑、引體向上和立定跳遠,每個測試科目總分均為100分,完不成測試科目或自動放棄均按0分計。測試方式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測試規則》組織實施。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2、測試標準:
(1)3000米跑成績達到13分0秒為60分,在此基礎上,先以6秒為一個計分單位,每少于標準時間6秒加1分。按此辦法計算,12分0秒的成績為70分。之后,以3秒為1個計分單位,每少于標準時間3秒加1分。成績達不到13分0秒者,以6秒為1個計分單位,每多于標準時間6秒減1分。
(2)引體向上成績達到10個為60分,在此基礎上,以1個為計分單位,每超過標準個數1個加6分,每少于標準個數1個減6分。
(3)立定跳遠成績達到2.3米為60分,在此基礎上,以0.01米為1個計分單位,每超過標準距離0.01米加1分,每低于標準距離0.01米減1分。
3、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各科目成績之和)÷3,測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4、測試時間和地點: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以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為準。
(四)面試
1、面試內容及方式: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文化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面試綜合考察分值滿分為100分,考察時間為8分鐘。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確定測試總成績: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測試總成績。測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測試總成績相等,專業技能成績高的排名在前。測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測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1、體檢范圍:按照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體檢在金昌市內三甲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人社部關于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3、體檢注意事項: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提出復檢申請,屬于當場復檢項目的,安排其當場復檢;屬于非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可安排其到另外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主。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按照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沒有遞補對象的,核減招聘名額。
4、體檢的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和地點按照有關規定臨時通知。
(六)考察政審
參照人民警察政審規定,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政審出現不合格的,按照進入面試人員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遞補對象,并按規定組織其進行體檢和考察政審。沒有遞補對象的,核減招聘名額。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天。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出現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愿放棄等情形致招聘名額空缺時,將在應聘人員中按測試總成績高低排名順序遞補,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政審、公示。沒有遞補對象的,核減招聘名額。在公示期內沒有被投訴舉報,或者投訴舉報經核查后無影響招聘情形的,由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與本人簽訂聘用合同。
四、工作職責和工資待遇
(一)工作職責:巡特警隊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民警帶領下承擔縣城日常的街面巡邏防控和“110”指令出警的現場處置任務,并承擔全縣反恐和應急處突任務。實行24小時輪班勤務模式。
(二)工資待遇:新招聘的巡特警隊員實行聘任制,屬臨時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夠勝任工作的,與永昌縣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之后每年經年度考核合格的,續簽下一年度聘用合同。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勞動關系。工資福利待遇如下:
1、工資標準由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三部分組成,每月按照工作績效實行考核發放。基礎工資為2000元/月;績效工資600元/月,按績效考核結果發放;工齡工資50元/年,逐年遞增。并根據全縣社會工資水平適時調整增長基礎工資。
2、工作期間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屬于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縣財政列支。
3、按照有關規定統一配發巡特警隊員制式警服和警務輔助人員標識。
4、年度考核由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五、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永昌縣公開招聘巡特警隊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會同縣公安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六、其他
按照2016年6月17日發布的《永昌縣公開招聘巡特警隊員公告》,報名參加我縣巡特警隊員招聘并且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專業技能測試三個環節的人員,可以在《永昌縣2018年公開招聘巡特警隊員公告》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并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后需按照本《公告》確定的程序和方式參加后續環節的招聘。本《公告》發布后,未在規定時間內重新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 0935-7526116 聯系人:馬明德
縣公安局 0935-5836094 聯系人:竇平善
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永昌縣公安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