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州來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恩施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8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8]33號)以及《來鳳縣2018年公開專項招聘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報名情況,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計劃
來鳳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6名;
來鳳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5名;
來鳳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派駐來鳳縣高級中學)教師崗位3名。
二、專項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2018年度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人事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8年7月31日后仍在讀學生。
三、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測試公告
來鳳縣人社網發布招聘測試公告。
(二)現場資格復審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歷證明,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繼續參加本次專項招聘。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專項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資格復審地點:來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6室。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據《來鳳縣2018年公開專項招聘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各崗位報名人數確定測試方式,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超過1:3比例的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以筆試的方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6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的對象。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所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參加面試,但擬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百分制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上崗。
*測試方式為筆試+面試的具體崗位有:崗位代碼為7004、7005、7007、7008、7010
*測試方式為面試的具體崗位有:崗位代碼為7001、7003、7006、7009、7011
(四)測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4月25日9:00-11:30
(2)筆試內容: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來鳳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開考后考生仍未到達筆試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2、面試
(1)面試時間:4月29日
參加面試的考生于4月29日早上7:30趕到面試地點待考,8:00開始備課,開始備課后仍未到達候考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2)面試地點:來鳳縣實驗小學新校區4號樓(老一中校址)
(3)面試方式:說課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社部發[2005]1號)執行,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敬業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及一票否決情況等。對有工作經歷的同志,應到原工作單位進行深入考察,對應屆畢業生應到畢業學校進行考察。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者體檢、考核出現不合格者,在同一報考崗位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網上初審、現場復審、測試、考核、體檢、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驗明身份等環節中,都將會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職位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凡涉及違紀違規、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六)確定擬聘對象。
擬聘對象由用人單位黨委(組)或領導班子根據測試成績及體檢、考核的結果集體研究,擇優確定,并將研究結果報縣人社部門。
(七)公示。
擬聘對象應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八)備案及聘用。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將專項招聘工作實施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備案名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調走。聘用人員未履行服務期約定的,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單位管理人員未盡責追究違約責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責任。
聯系電話:來鳳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人才流動管理股
0718--6287831
來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