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徐州工程學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員56人公告
徐州工程學院2018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56名,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
(四)學歷、學位、年齡等資格要求:
1、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歷,985、211院校優先錄用。
2、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間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材料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須如實填寫《徐州工程學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報名登記表》和《人事代理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手機號碼,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報名成功后,應聘崗位不能更改。
(2)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其中: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研究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研究生成績單、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本科畢業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黨員關系證明、計算機證書、主要學生干部證明等。
2、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止。
3、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只接收電子郵件報名,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報名E-mail:xzit2016@163.com。郵件主題須注明“崗位代碼+姓名”,報名材料壓縮包須以“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命名,且以附件形式發送。不填《徐州工程學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員報名登記表》或附件材料不全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4、本次招聘各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通知應聘者更改報考崗位。
5、本次招聘收取筆試考試費100元。
(二)資格審查
1、初審:報名結束后,人事處根據應聘者的報考崗位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
2、初審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及領取準考證、筆試等相關事宜,考生注意關注。
3、復審、繳費:領取準考證時,審核應聘者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報名材料的原件,并繳納筆試考試費。
三、考核方式及組織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核方式,考核工作由徐州工程學院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具體考試內容、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1、根據報考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以面試成績依次錄用;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考生,按百分制計算,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告知。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用)。
對擬聘用人員學校組織體檢,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體檢人員認定為體檢合格,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同一崗位考試合格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進行依次等額遞補。
五、聘用及待遇
所有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時,須提供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不予聘用),享受學校人事代理人員相應待遇;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協議的,由其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六、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單位,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
七、聯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3105036
紀檢監督電話:0516-8387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