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秭歸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精神,結合秭歸縣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8年秭歸縣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所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⑴受到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罰,在處分(罰)期間的;
⑵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⑶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參加應聘的;
⑷現役軍人;
⑸我縣事業單位現有在編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
具體的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見《2018年秭歸縣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9日至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報名時請攜帶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職業資格證等崗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記照片1張、《秭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報名費100元到縣人社局二樓招聘大廳報名。
2.報名時填寫的本人身份證、相關學歷、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及職業資格證等崗位所需條件的相關證件必須與報名條件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考生持身份證于5月11日下午4:00至5:30在縣人社局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
3.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2)應聘者須如實填寫《秭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三峽秭歸在線或秭歸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名資格。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二)考試安排
1.筆試。考生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1)筆試時間安排:2018年5月12日上午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文學等。筆試成績由縣人社局統一對外公告。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規定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1:3的,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可在三峽秭歸在線或秭歸政府門戶網上查詢。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則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三峽秭歸在線或秭歸政府門戶網上公告。
4、體能測評
報考綜合執法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三峽秭歸在線或秭歸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妊娠期考生參照《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根據《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組要結合考生個人信息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縣人社局對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并對擬聘人員在三峽秭歸在線或秭歸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下發聘用通知,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擬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有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有執業準入要求的應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準入資格,未能按時取得的,三年期滿后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2886072;舉報電話:0717-2886101。
附件1: 2018年秭歸縣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秭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