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賓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招聘消防宣傳記者公告
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關于招聘消防宣傳記者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強化大隊消防宣傳工作,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宣傳記者。現將具體的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名額共1個,消防宣傳記者,男女不限。具體崗位和名額詳見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與范圍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類求職人員,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消防事業,政治歷史清楚,無不良記錄,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樂于奉獻,現實表現好,服從工作分配。
2、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嗜好,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體檢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三總部制度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3、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協議的相關約定。
4、消防宣傳記者需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有從事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聘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的人員;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的人員;
5、違反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一)報名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20日。
2、報名地點: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三樓辦公室(龍臺小區旁)。
3、報名手續:考生報名時請攜帶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2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請自帶證明。相關證件須一次性提供,報名后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考生持上述相關手續后,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并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由區公安消防大隊進行相應崗位的資格審查。報考者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體檢及準考證領取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具體時間以報名時領取的體檢通知為準。
1、體檢由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組織,并在紀檢監察監督下于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中國人民解放軍三總部制定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3、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4、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考試環節,體檢合格的考生領取考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進入考試的考生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5、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以理論測試和面試的形式進行。應試人員先進行理論測試,理論測試合格才能進入面試環節。
理論測試內容:基礎公共知識、新聞寫作等。理論測試總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面試人員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等)等方面,面試成績按100分計,按40%計入總成績。
2、理論測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成績在南溪區門戶網(http://www.zgnx.gov.cn/)上公布。
六、考核
(一)考核人員的確定
1、考試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按照面試成績高低,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考核人選;聘用成績相同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優先;不同學歷層次的,學歷高者優先;同等學歷層次的,全日制學歷優先。
2、成績公布10日內安排體檢。
(三)考核
對進入考核人員,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組織綜合考核。考核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報考者聘用成績和所提供的資料、證件(學歷、身份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報考崗位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因考核環節不合格或者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可在參加本次面試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南溪區門戶網(http://www.zgnx.gov.cn/)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需的調查線索。
九、崗前培訓及聘用管理
1、崗前培訓:經公示無異議者參加崗前培訓,由消防大隊統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的考核期為2個月、試用期為1個月,考核期不予繳納保險,除服裝和生活保障外,只發給生活補貼,具體金額為宜賓市政府發布的當年本地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審核批準簽訂三年以內勞動合同,主要從事轄區公安消防宣傳工作,按照現行政策法規和勞動合同進行管理。
2、所聘崗位屬于合同制聘用崗位,實行靈活的聘用和管理機制,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和計劃外用工人員。
3、被聘用人員的個人檔案可由區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檔案管理。
4、被聘用人員勞動報酬不低于我區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并為其依法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5、受聘人員的管理及考核按有關規定進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聘用期滿,聘用關系自行終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續聘條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
十、工資及福利待遇
1、工資:3000元起
2、福利:聘用后的消防宣傳記者社會保險依照國家保險法的規定,享受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險種包括:養老、工傷、醫療、失業和生育),自首次簽訂合同之日起工作滿兩年的人員,單位按規定予以繳納住房公積金。同時,消防宣傳記者還享受人身意外傷害商業險和輔助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商業險,按傷殘、身故商業賠付最高金額不低于30萬元的標準予以保障。輔助醫療保險,按照最高報銷金額不低于3萬元的標準予以保障,保險經費由單位全額購買。
3、聘用后的消防宣傳記者工作期間的伙食保障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一類地區一類灶標準執行,輪休、公休假、事假期間不享受伙食待遇;工作相關被服由單位統一采購發放。
4、休假:消防宣傳記者每年享受公休假10天,特殊情況下必須無條件服從單位安排,
十一、紀律與監督
(一)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3329119(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監察室)。
十二、本公告由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聯系電話:0831-3188019 13458837060(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
附件1.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2018年公開招聘消防宣傳記者崗位表
宜賓市南溪區公安消防大隊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