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大學生公益性崗位10人公告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關于招聘大學生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根據《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人社就業〔2014〕14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現將2018年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
按照我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要求,我單位擬計劃開發第二批公益性崗位10個(詳見附件1)。
二、工資待遇
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個人負擔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18年4月16日—20日下午5:00(工作時間)。
(二)招聘條件。報名人員應具備焦作市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城鎮低保家庭、孤兒、殘疾人高校畢業生;
2、符合“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困難家庭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
(三)報名方式。
1、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就業失業登記證》、2寸照片三張;
2、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的《存檔證》或《人事代理手冊》;
3、城鎮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鎮低保證》;
4、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四)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綜合業務五號窗口)。
(五)資格審查。
1、現場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2、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公益性崗位人員認定表》;
3、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將在我市天縱英才網公示;
4、公示無異議,簽訂勞動合同后報到上崗,申請人逾期未報到上崗,視為自動放棄,取消上崗資格。
四、有關要求
安置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組織安排。對存在不按時到崗、無法完成崗位職責、不服從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紀律等行為的,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