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3人公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巡警崗位警務輔助人員33名(限男性)。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覺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強;
(三)應聘時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30周歲(即在1988年4月19日至2000年4月19日之間出生);
(四)身高1.75米及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有較好的口頭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
(六)應聘人員需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管理處罰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5、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6、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7、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8、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對隱瞞以上不得報名情形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造成違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確定人選、公示、崗前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0日每天8:3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仁和街10號,分局門口小二樓見指引牌),聯系電話:0812—2908529。
3.報名時需攜帶材料:報名表(報名者可直接從附件下載或現場填報),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相關技術資格證書,一寸免冠近照1張,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仁和區公安分局政工科組織人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后通知符合報名條件者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應聘者對法律基礎知識、基本常識、對公安機關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報名時將發放復習資料)。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40名確定為參加面試的對象(如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參加筆試不足40人的,按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確定。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未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的人選按照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確定。體能測試內容為: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俯臥撐。測試標準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測試成績不合格者視為淘汰。
(四)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在體能測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在體測合格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政審
由仁和區公安分局政工科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政審不合格或政審存疑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不予錄用。
(六)確定人選
考察政審后,按照綜合成績高低確定擬聘用人選。總分相同者,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優先錄用下列人員: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摩托車駕駛證和汽車駕駛證人員、仁和區戶籍人口。
(七)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仁和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平安仁和”微信公眾號和仁和區公安信息網(公安內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八)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對未通過崗前培訓考核的人員,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對通過崗前培訓的人員予以聘用。聘用期間,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
本通告由仁和區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