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巡邏防控大隊招聘300人公告
為全面加強社會面治安整體防控,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積極回應各族群眾的期待和要求,經阜康市委、市政府批準同意,阜康市公安局巡邏防控大隊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對象范圍:男性,年滿18周歲及以上38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4月16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間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高中或中專(含)以上學歷;其中:漢族應聘者戶籍在疆外的,須有阜康市公安局在職民輔警介紹方可報名,三人以上集體報名的不受此限制;少數民族應聘者須有昌吉州域內戶籍;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聘用。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在阜康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
員崗位辭職或因違紀違規被解聘的。
5、道德敗壞、被發現有輕微違法行為或曾被治安處罰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
刑、正在服刑、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或為“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成員的;
7、近3年來,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招考(聘)過程中
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二、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并志愿獻身于公安事業;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
4、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16日。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7日至5月17日
(2)報名地點: 阜康市公安局巡邏防控大隊(反恐訓練基地)
(3)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復轉退伍軍人需攜帶服兵役證件原件、復印件;持有A2及以上駕駛執照的應聘者需攜帶駕駛證原件、復印件。初審確認后,填寫《阜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應聘人員如提供情況不實,后果自負。報名人員的年齡界定,均以2018年4月16日為準進行推算。
(4)報名材料概不退還。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經核實后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資格審查:
阜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不及格(按百分制計算低于60分)者,取消應聘資格。
4、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為100米跑、1500米跑,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進行評分。滿分為200分,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50%。體能測試有一項為零分者,取消應聘資格。
5、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體能測試2項平均分×50%,按照排名先后,進入體檢。
6、體檢
根據面試、體能測試成績換算后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不受1:1比例限制,一并進入體檢,體檢標準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要求確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在當地縣級人民醫院進行)。同時阜康市公安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尿檢。
7、政審
體檢合格者按1:1進入考察、考核。政審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政審工作由當地公安局協助實施。
8、簽訂勞動合同
經阜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受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管理,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
四、受聘人員管理
1、受聘人員與阜康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6個月。
2、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
3、受聘人員系編外勞動合同管理人員,不占編制。
4、受聘人員在合同期限內,月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補助、維穩值班補助費、伙食補助費等組成,其中:基本工資1372元,崗位補助1600元,維穩值班補助費1050元,伙食補助費600元,個人和單位應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1135元,績效考核獎300元,合計6057元。
5、用人單位為受聘人員提供食、宿(集體宿舍),為受聘人員購買被裝與警用服裝。
6、受聘人員工作滿一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咨詢電話:阜康市公安局政工科
0994-3297611、0994-3297610
阜康市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