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貴陽市白云公安分局警察公共關系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白云公安分局輔警崗位工作人員2人,具體招聘職位分別是網頁信息維護員和行政信息寫作員。
二、招聘對象和要求
(一)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或退伍人員(退伍時間不超過2年)。
2、熟練計算機操作,熟練運用OFFICE辦公,有一定寫作基礎,熟悉公文寫作、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聘用后不能至少正常工作兩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及后續相關招聘信息由貴陽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警察公共關系中心向社會公布。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請應聘人員下載“白云公安分局臨時用工公開招聘報名表”,依照表格要求填寫后,于4月24日15:00前,將報名表遞交到貴陽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長治巷8號)1號樓4樓404警察公共關系中心辦公室。
交表時請攜帶身份證。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資格初審及面試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4日15:00。
1.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完畢。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需于4月25日內通知其面試時間。
5.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擬定于4月26日上午10時至下午16時。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公安機關臨時用工規定》,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時間暫定于4月27日。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招聘單位將于4月29日內完成通知工作。
六、政審與體檢
入職人員需按照《白云公安分局臨時用工規定》完成《臨時用工審批表》、《臨時用工政審表》、《白云公安分局輔警核查登記表》、《信息認定表》的填寫,并按照求完成體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須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3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截止到2018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2.符合本簡章第四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考務機構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
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本次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期限兩年。
被聘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限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次輔警崗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白云公安分局警察公共關系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18084366529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4607867
附件: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