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蚌埠市事業單位招聘92人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事考試網
2018-04-21 11:49:10
蚌埠市2018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蚌埠市2018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核準,我市共有42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2名編制內工作人員。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4月20日起同時在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人才網(http://bbrc.ahhr.com.cn)、蚌埠人事考試服務大廳(http://ahbbks.bbrspx.org)、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及相關媒體統一發布。
在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2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含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服役期滿、表現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應聘錄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經短信驗證后,填寫《安徽省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5月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8日24: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間,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需證明材料拍照后發送至電子郵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試院據此辦理筆試減免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已繳費成功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5月10日12:00—17:00登錄安徽人事考試網改報其它符合崗位要求的職位,如不符合改報其他崗位條件或未改報的可作退費處理。
四、統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5個類別(醫療衛生類細分為“中醫臨床”等6個小類)。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考試類別詳見《蚌埠市2018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為準。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上午。其中: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資料。
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5月23日-25日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6月22日16:00,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統考筆試成績。
6月30日前,報考人員可登錄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崗位排名情況。
筆試每科總分為150分。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中兩科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其中,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兩科筆試成績總分放寬到130分。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專業測試。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專業測試資格。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28日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將相關證明材料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蚌埠市曹凌路789號一樓大廳)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現場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綜合應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筆試最終成績計算公式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
參加全市統一組織面試的崗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測試和面試的,進入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比例將在專業測試和面試公告中明確)。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發布公告,進入面試的考生應按公告所明確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
其中,2018年服務期滿、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可憑服務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以及相關材料辦理。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出具由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凡資格復審時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服務基層有關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測試和面試的崗位,專業測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安排,請考生關注招聘崗位專業測試和面試公告,按時參加考試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專業測試和面試
專業測試和面試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8年6月20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專業測試和面試工作方案(公告),并及時組織考生進行專業測試和面試。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可選擇采取專業筆試、技能操作方式;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答辯、情景模擬方式,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及潛能等。
實際進入面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可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場面試的平均分數作為最低分數控制線或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具體確定方式在面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具有面試考官證或具有面試工作經驗的專家學者等組成,由招聘單位組織面試的考官組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抽調。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面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以《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綜合應用能力》、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市人社局網站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
1.只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的崗位,最終成績按《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2科各占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的比例合成確定。
最終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面試成績×0.5。
2.既進行公共科目筆試,也進行專業測試和面試的崗位,最終成績按《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占總成績40%(筆試2科各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2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的比例合成確定。
最終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4+專業測試成績×0.2+面試成績×0.4。
上述最終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每次計算合成成績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參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和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辦理有關手續,影響聘用的取消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會同各招聘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市紀委監委部門監督、檢查、指導。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十二、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舉報電話:0552—2043071(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測試、面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查詢。
本次招聘考試,市人社局不統一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筆試考試大綱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統一發布。
特此公告
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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