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臨夏康樂縣交通協管員招聘70人公告
為彌補康樂縣公安交管部門警力不足,更好適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提升城鄉道路管理水平,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交通協管人員70名,從事公安交通協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康樂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招聘臨時交通協管員70名(男性65名、女性5名)。
三、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交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
2、全日制大專(高職)及以上學歷;
3、具有康樂縣戶籍;
4、大專學歷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形端正,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3 CM,矯正視力5.0以上。
6、同等條件下,公安、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和持有C1駕駛證或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公文寫作專業人才以及精準扶貧戶中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優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公安、司法機關行政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曾經吸食過毒品的;
(3)曾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者限期調離的;
(4)其他原因不適合做交通協管工作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4 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報名地點:康樂縣政務大廳(康樂縣新治街小學對面)。
3、資格初審。由康樂縣公開招聘臨時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張。
(二)考試
1、考試組織:由康樂縣公開招聘臨時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2、準考證
準考證由康樂縣公開招聘臨時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印制,發放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5、考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筆試分值100分,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法律法規及時事政治。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聘用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時,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面試測評的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能力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考試成績: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體能測試
按聘用計劃1:1.5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員(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數達不到體能測試比例時,按實有人數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行,體能測試內容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項。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體檢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康樂縣公開招聘臨時交通協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測評項目和標準》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聘用計劃1:1.2比例確定政審人員(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數達不到政審比例時,按實有人數進行政審。政審內容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相關規定執行,對政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對政審合格人員在康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skanglexian.gov.cn/)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底聘用70名為止。
五、聘用管理及工資待遇
1、聘用管理:本次聘用的臨時交通協管員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聘用人員在經過崗前培訓之后開始上崗試用,配發交通警察的裝備和服裝,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與康樂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收回配發的裝備及服裝。
2、工資待遇:工資標準按照康樂縣招聘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每人每月2500元。
六、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試輔導培訓。
2、招考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均在康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skanglexian.gov.cn/)上發布。
3、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4、此次考試成績保留三個月,三個月內如有職位空缺,可從公示無異議人員中依序遞補。
本公告由康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康樂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
康樂縣人社局:0930-4421344
康樂縣公安局:0930-5917018
監督舉報電話:
康樂縣紀委(監委):0930-4421279
康樂縣委組織部:0930-4421310
康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