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泰安高新區中小學教師招聘200人簡章
泰安高新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泰安高新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年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00人。其中,普通教師崗位191人,定向崗位1人,在編在職教師崗位8人(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普通教師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3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單位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2、定向崗位招聘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山東省或泰安市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地在泰安(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除外),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選派人員)應聘的,還需同時符合本次普通教師崗位招聘條件。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定向崗位應聘人員,單獨命題,同一時間考試,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后,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相關學校。
3、在編在職教師崗位招聘條件
(1)在編在職教師;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教學經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課堂教學水平高,教學成績突出;
(4)曾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的綜合榮譽或獲得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榮譽。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5月3日09∶00 — 5月5日17∶00
查詢時間:2018年5月3日13∶00 — 5月6日12∶00
報名網址:http://www.taiandz.gov.cn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http://www.taiandz.gov.cn (泰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6日11∶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確認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初審,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報名人員在查詢時間內,自行查詢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5月3日13∶00—5月6日13∶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每人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泰安高新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
應聘在編在職教師崗位人員不繳納筆試考務費。
4、打印準考證
2018年5月10日09∶00—5月12日09: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8年5月5日09∶00—16∶0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泰安高新區社會事業局(長城路南段高新區管委會辦公樓D101室)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應往屆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向招聘單位提交《泰安高新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8年5月3日前取得(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審核前暫未取得學歷證書原件的,須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和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考察期內須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應聘人員須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審核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須提交從“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合格證查詢系統打印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察期內須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和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屬在編在職教師應聘的,還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并加蓋公章。2018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有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應聘在編在職教師崗位人員,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縣級及以上綜合榮譽證書及公布文或市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證書及相應的公布文。“三支一扶”人員,還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提供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有其它違紀違規行為的,查實后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內容與方法
應聘在編在職教師崗位的人員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應聘普通教師崗位和定向崗位應聘人員要進行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09:00—11:30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等知識;應聘定向崗位人員的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知識與綜合素質。
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泰安高新區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試講、答辯共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在報名網站公布。
面試分試講和答辯,主要考核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和專業知識等。
普通教師崗位和定向崗位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應聘在編在職教師崗位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成績。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如同一招聘崗位最后一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普通教師崗位和定向崗位應聘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將組織加試確定人選;在編在職教師崗位應聘人員組織加試確定人選。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院由泰安高新區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間有考生放棄聘用資格的依次等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與報考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為推動教育均衡發展,聘用到偏遠學校的教師,在評優樹先、職稱評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六、其他
本次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以泰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本《簡章》由泰安高新區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6920170 0538-8937086
泰安高新區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