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泰安新泰市招聘教師200人簡章
2018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8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細情況見附件1)。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5月3日 9:00-5月5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報名網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tai.gov.cn)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修改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修改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盡快確定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5月3日11:00—5月7日16:00
應聘人員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規定的查詢時間范圍內登錄該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需下載打印《2018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8年5月9日14:00—5月12日9: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8年5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號)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經上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2018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誠信承諾書》、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職業學校教師崗位代碼3012至3019除外)。
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在編教師應聘的,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外,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2018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信。同意報考證明信的時間應在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如不能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視為自動放棄。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提供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有其它違紀違規行為的,查實后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考一科,筆試內容為教育知識與綜合素質(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
筆試時間: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新泰市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面試考務費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加試筆試確定人選。考察同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在考察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對自動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主管部門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發放《2018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通知書》。
聘用人員憑《2018年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服務協議,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新泰市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538—7224687
新泰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