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招聘輔助崗位人員31人公告
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公開招聘31名輔助崗位工作人員
為進一步滿足工作開展需求,提升服務質量,我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崗位工作人員31名。具體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名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章守紀,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醫院規定的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1. 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2018年招聘輔助崗位信息表(一)》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5月7日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將報名材料遞交至:廈門市湖濱南路205號振河大樓9樓心血管病醫院行政辦公區人力資源部(不支持郵寄,但可提供委托書代報名),聯系電話:0592-2993005,聯系人:方老師。
3、報名材料:報名表2份(附件下載,須有照片)、個人簡歷2份、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畢業證(2018屆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復印件、其它材料(學位證、護士資格證;有工作經驗者需提供護士執業證書、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憑證、離職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上材料現場報名時提交原件審核,審核后退還,只交復印件;請依序整理。
四、招聘方法
1、我院將對報考人員的簡歷進行初步篩選,分崗位分批次通知面試,面試通過者經體檢、考核合格方可試用,試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
2、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保持電話暢通) 。
五、體檢與考核
1、面試合格者通知其參加體檢(自費),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行。
2、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我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六、辦理錄用手續
1、體檢考核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由廈門高新人才開發有限公司(01崗位由中國胸痛中心總部)根據有關規定與其簽訂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內進行培訓及業務考核,考核內容主要為工作業務范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按照我院同級同類輔助崗位人員標準發放工資。由派遣單位按規定繳交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按我院文件規定享受同級同類輔助崗位人員的相關福利待遇。
3、在廈無房者錄用后可申請員工宿舍。
4、本次招聘的輔助崗位工作人員人事及戶籍關系調轉手續,由派遣公司按廈門市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1. 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2018年招聘輔助崗位信息表(一)
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