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宜昌市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遴選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宜昌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發〔2017〕48號)精神,結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8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
一、遴選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遴選涉及1個崗位,共遴選1人。具體遴選單位、崗位及職數見《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二、遴選基本條件
(一)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兩年及以上事業單位(公務員)工作經歷。
(七)具備遴選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崗位的具體遴選條件見《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單位不同意參加遴選的;
4.試用期內的新招聘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發布遴選公告
通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18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8:30—11:30,14:30—17:30公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沿江大道43號)1105室。
3.報名要求:參加遴選人員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選遴選單位須與現所在單位為同類同性質的事業單位(公務員不受此限制)。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簡歷、身份證、相關學歷、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一式2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遴選期間電話號碼不得變更。本次公開遴選只受理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遴選單位嚴格按遴選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遴選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負責,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遴選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遴選職數或取消遴選崗位職數。
6.準考證發放: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8年5月17日(8:30—11:30,14:30—17:30) 到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共兩科,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等,專業知識以崗位要求的綜合能力素質為主。
(2)筆試時間:2018年5月19日上午。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時在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遴選職數或取消該遴選崗位。在面試前,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督下,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進行一次認真復核。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主管部門網上公告。核減遴選職數或取消遴選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方案由遴選單位制定,并在面試7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備案后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監督。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需要增加技能操作的,應在方案明確)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由主管部門通過發公告或者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主管部門網上公告。
(四)考核
考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采取個別座談、民主測評、實績核查、查閱檔案、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時間地點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調動
考核結束,由遴選單位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調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對擬調人員在主管部門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事業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它
1.對遴選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規定執行
2.本次公開遴選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政策監督電話:0717-6056361;舉報電話:0717-6056773;報名咨詢電話:0717-60567586056727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docx
2.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x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