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長沙理工大學招聘公告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結合學校學生工作實際,經學校研究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專職輔導員,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工部(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學校紀檢監察處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
(二)中共黨員;
(三)大學期間擔任校院主要學生干部(擔任一年及以上的校院團委學生會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院級學生黨組織負責人等主要學生干部職務),并獲得一次及以上的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四)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第一學歷為高水平大學全日制本科);
(五)道德品質好,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強,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六)年齡原則上不超過 28 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高水平大學輔導員工作經歷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八)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條件:要求精通漢語和維吾爾語,高水平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畢業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3 年 1月1 日之后出生),研究生畢業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0 年1 月1 日之后出生);大學期間擔任過校院主要學生干部,熱愛學生工作。
四、招聘計劃
共招聘輔導員10名。其中招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2名,住男生公寓男性輔導員6名,住女生公寓女性輔導員2名。
五、招聘性質
非事業編制。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方案于2018年4月20日—5月3日在長沙理工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自招聘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日17:00止。
(三)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凡符合招聘基本條件的應聘者請登錄長沙理工大學網站下載并于報名截止時間前按要求如實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表》(附件),并按要求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與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份、1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加蓋人事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的掃描件壓縮發送至郵箱: cslgxgb@qq.com;報名壓縮材料和郵件名稱均為“姓名+2018年輔導員報考材料”,聯系電話:0731-85258160,聯系人:任老師。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地提供個人信息;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相關報名材料發送后,請電話確認報名是否成功。網上報名考生的有關材料原件的核查由學校學工部(處)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網站公告。
(四)資格初審
學校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者提供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學校網站公告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五)現場資格確認
1、通過初審資格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各學歷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取得的學歷,應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應屆畢業研究生就業推薦表、黨員身份證明、學生干部任職或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和各類證書原件、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黨員證明原件、學生干部任職或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原件、以及各類證書復印件等,現場收取后不再退還)。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在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與工作經歷有關的資格條件認定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5月3日。
現場資格確認提供的資料與網上報名信息不符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自行承擔。
2、現場資格確認地點:學工部(處)會議室(云塘校區二辦公樓B區404)
(六)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應聘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環節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統一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學生工作基礎知識、案例分析與文案寫作等。
4、心理測試及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者在面試當天參加心理測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與職業能力等。
(2)面試時間為15分鐘,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為自我陳述+答辯,第二個部分為指定題材演講,滿分為100分。
(3)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排名先后(綜合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照筆試、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排名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以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長沙理工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有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采用非事業編制合同聘用模式。即新聘輔導員首次聘期為3年,按非事業編制管理,聘期內其工資待遇參照事業編制同類人員標準,享受五險一金。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受聘人員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辦理聘用手續。
七、有關事項
(一)嚴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回避原則。在選聘各個環節,凡遇有直接師生關系、近親屬關系、直接同事關系的情況,工作人員及專家均應主動回避。若選聘過程中出現違背“三公”原則方面的投訴且經核查屬實的,取消入選者資格,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二)所有應聘環節相關信息和通知均通過學校校園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者注意相關信息和通知。應聘過程中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應聘者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三)主要學生干部指擔任一年及以上的校院團委學生會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院級學生黨組織負責人等主要學生干部職務,需有任職單位(院、系或學校主管職能部門)經辦人親筆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輔導員工作經歷需有任職學校人事部門的書面證明;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需有所在單位黨組織開具的有經辦人簽字蓋章的書面證明(證明參考模板見附件)。現場資格確認時需交驗上述書面證明材料原件或原件掃描件。
(四)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五)按照“講規則、講程序、講紀律”的總體要求,做到每個環節程序規范、責任到人、有檔可查,其中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并妥善保存不少于兩年。
(六)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上崗后如若發現已聘用人員有個人檔案材料或者報名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實的情況,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任職證明參考模板
咨詢電話:0731-85258160(學工部(處))
監督電話:0731-85258529(紀監處)
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處)
長沙理工大學人事處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