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人公告
永泰縣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永泰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更好地維護社會治安安定穩(wěn)定,根據《永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永泰縣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樟政辦〔2018〕27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人員到永泰縣公安局相關部門擔任輔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勤務輔警58名,文職輔警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4)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和調劑。
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不得應聘。
以上要求的畢業(yè)證、學歷證、年齡等相關證書及資格條件的認定均以2018年04月30日為截止日期。
退伍軍人、公安(司法、武警、人武)院校及體育院校相關專業(yè)畢業(yè)人員、本地戶籍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三、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7日—5月9日(工作日上班期間)。
(2)報名地點:永泰縣公安局(城峰鎮(zhèn)銀場98號)。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攜帶本人2寸近期白底彩照1張,戶口簿、身份證、退伍證、畢業(yè)證、駕駛證等崗位所要求的資歷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1張(附件)。
(4)資格審核: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由永泰縣公安局對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四、招聘辦法
本招聘采取體能、面試雙項考核的辦法。經資格審核,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其本人及直系親屬是否違法違紀的情況,政審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體能和面試二項工作由縣人社局和公安局召集有關人員參加。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等情況,面試為百分制,最低合格線為70分,根據面試結果擇優(yōu)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體檢及公示
體檢人員需按要求攜帶相關身份證件,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集中前往縣級及以上指定綜合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指定醫(yī)院根據體檢標準出具結論。
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在永泰縣政府網站、永泰縣公安局局政務公開欄公示7天,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予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進行工作崗位調配。
六、工資待遇
根據崗位不同,工資待遇在每月2700元至3500元之間不等(含績效工資,及依法依規(guī)為其繳交單位及個人“五險”),并將隨著經濟的增長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資待遇。同時,配發(fā)統(tǒng)一制式服裝。
七、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格執(zhí)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或紀律處分。
八、聯(lián)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24830215
聯(lián)系人:陳警官 盧警官
永泰縣公安局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