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專職輔導員8人公告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非事業編合同制專職輔導員招聘公告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采用非事業編合同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名稱:1、專職輔導員崗位 F01,3名,男
F02,3名,女
2、留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 F03,1名
3、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 F04,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中共黨員,政治意識強,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具有愛國守法、敬業愛生、育人為本、終身學習、為人師表的職業操守。
2.綜合素質較高,有吃苦奉獻精神和高度的責任心,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溝通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和現代信息技術能力等。
3.熱愛學生工作,關心學生成長,勤奮踏實,甘于奉獻,開拓創新,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有學生干部或專兼職學生管理工作經歷。
4.F01-F03崗位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F04崗位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留學回國人員須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 應聘留學生專職輔導員,要求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具有熟練英語口語及英語讀寫能力,樂于從事留學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6.應聘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要求能熟練使用維吾爾族語言和漢語進行交流,樂于從事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7.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www.91job.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日16:00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學校網站公告。
(3)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報名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筆試
筆試科目考試內容包括對崗位認知、行政能力測試、教育學、心理學等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合格成績為60分(滿分100分)。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四)資格復審
學校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并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面試。
復審材料包括:①身份證;②碩士研究生學歷;③學位證書(2018屆畢業生可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就業協議),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黨員證明材料;⑤學生干部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備一套復印件)。
如出現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面試等情況,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人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面試的,均作為放棄面試處理。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F03(留學生輔導員)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及英語水平。崗位F04(新疆籍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漢語、維吾爾語水平。面試時間和地址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由評委當場通知考生。
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考察、公示、簽約與聘用
1.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加試方式(面試)確定排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況。學校根據需要確定是否參加體檢、考察或聘用等遞補,如遞補,順序如下: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加試方式(面試)確定排名。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考察。根據體檢和考核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擬聘崗位、總成績及排名等,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3.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非事業編合同制,檔案掛靠徐州市人力資源辦公室。首聘合同期限為3年,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四、待遇
工資按學校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工資標準執行,繳納“五險一金”。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221116
聯 系 人:肖老師
電 話:0516-83889173
六、工作監督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516-83889009
聯系人:李老師
附件下載: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輔導員崗位表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