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人事代理)公告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人事代理)公告
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網址:http://www.jsjzi.edu.cn/)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人事代理)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名稱 國際交流學院 教師 D03 1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人員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級職稱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對外漢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具有熟練英語口語及讀寫能力水平;
5、碩士研究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留學回國人員須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www.91job.gov.cn。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報名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學校網站公告。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核方式及組織
考核方式:筆試和試講。
1.筆試
所有應聘人員均應參加筆試。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及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崗位專業知識內容所占分值不低于筆試總分的60%。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合格成績為60分(滿分100分)。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考核人員,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合格人數參加試講考核。筆試成績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2.試講
試講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試講按照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的試講辦法執行。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試講考核前,學校將對試講考核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試講考核。如出現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試講考核等情況,取消試講考核資格,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試講考核人選。
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就業推薦表、本科、研究生成績單、職稱證書、獎勵證書等原件。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試講考核的,均作為放棄試講考核處理。
3.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 +試講×60%,總成績滿60分為合格。筆試、試講考核、總成績不合格人員不予錄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原則上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聘用
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考核)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加試方式(面試)確定排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況。學校根據需要確定是否參加體檢、考察或聘用等遞補,如遞補,順序如下: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加試方式(面試)確定排名。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按照相關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關系。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協議)者;(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辦理調動手續,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證明者;(3)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3889173
聯系人:肖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中共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監察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516-83889009
聯系人:張老師
附件下載: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人事代理)崗位表
江蘇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