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公安機關文職崗位招聘2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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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經市公務員局、市公安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29名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的社會人員;
2、上海生源2018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110接線、船艇駕駛崗位學歷適當調整;(詳見《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5、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110接線、船艇駕駛、數據管理員崗位年齡適當調整;(詳見《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6、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記錄;
7、須持有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或辦公自動化合格證書(報考船艇駕駛、軟件研發員、數據管理員崗位的人員除外),且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110接線、信息查詢崗位同時須持有《計算機中文速記》四級或《漢字速錄水平測試》二級證書及以上水平證書。其中,招考崗位明確要求有專業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詳見《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229名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網上繳費時間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
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在報名時填寫一個報考崗位。愿意接受崗位調劑的,可在報名表格上注明。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完成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6月6日10:00至16:00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
(二)筆試時間定于2018年6月9日,具體見準考證的時間安排。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組別報考情況,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數的1:3比例確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以后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查詢成績。
(四)筆試成績合格者,經資格審查通過后進入面試,面試時間為7月中下旬。報考技術保障類崗位的人員在面試階段進行相應的崗位技能測試。
本次文職招聘筆試成績在下一年度本市文職集中招聘公告發布前有效。
(五)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四、公示和人員聘用
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www.shrc.com.cn)上公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指定派遣機構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機關文職崗位上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文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詢
具體崗位薪酬詳見《2018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招聘政策詳見《2018年上海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 32511386,32511390
考務咨詢電話: 12333-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4001500800
監督電話: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
4.2018上海市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學員、法院系統司法警察學員考試大綱
上海市公務員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