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根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0人公告
根河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河市公安局為加強我市社會治安管理,提高社會治安防控能力,解決公安機關警力不足問題,經根河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公開招聘60名警務輔助人員(本公告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由根河市公安局臨時聘用并與其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的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非列編人員)。承擔輔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務、技術保障和協助民警巡邏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綜合維穩等方面工作。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戶籍條件:具有根河市戶籍(2018年3月31日前落戶)或根河市生源。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4、年齡條件:(詳見附件《招聘職位表》)。
5、學歷要求:(詳見附件《招聘職位表》)。
6、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ǘ┫铝腥藛T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受到司法機關行政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的;曾經吸食過毒品的;
3、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或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辭退、開除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5、有非法宗教信仰,曾經參加過“法輪功”和其他非法組織的或參加過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6、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7、其他不適合做公安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8年4月26日起在根河政務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應聘人員于2018年4月 27日至5月1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節假日不休息)在根河市人社局五樓會議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交納考務費。
2、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應聘人員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或學籍檔案)、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登錄根河市政務網站下載并填報報名表一式二份。
3、報名及考務費用
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交納報名費、筆試考務費共70元。
4、未按照要求在指定報名期限內報名、交費、領取證件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兩個階段,考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1、考試比例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做適當調整。
2、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提供漢文試卷,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考試時間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在根河政務網站上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選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進入體能測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范圍人選。
?。?)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將進行公布,并同時公布參加體能測試相關事宜。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進行10米X4往返跑、縱跳摸高兩項體能測試。
(2)招聘計劃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體能測試成績優先者進入下一個環節。
(3)如果出現體能測試合格人數低于招聘計劃的情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從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能測試遞補人選。
五、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由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相關規定進行。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二)考核工作在體檢合格完成后進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人員進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在根河政務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3日。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3、受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2個月,月薪1500元),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工資待遇與現在崗公安輔警人員執行同一標準,并交納三險(養老、醫療、工傷)。試用期滿合格的,合同生效;不合格的,予以辭退。因試用期不合格被辭退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其他
(一)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考生報名表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體能測試、遞補、重要事項通知等環節出現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根河政務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本簡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27722 5232011
根河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