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區引進省級特級教師3人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引進省級特級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區教師隊伍的素質,廣泛招納人才,提高教育水平,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若干措施的意見》要求,根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省特級教師。現將本次引進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及學科
共3名,學科不限。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在全國范圍內的中小學在編省級特級教師。
(二)引進人員應符合以下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和較強的開拓創新能力。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勝任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
3.承諾在應聘學校服務10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進范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
6.青白江區在職在編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
(二)報名方式
本人可直接到青白江區教育局人事科報名或通過郵政快遞寄送材料的方式報名。郵寄地址:成都市青白江鳳凰大道便民路6號政務服務中心13樓(青白江區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向老師,聯系電話:028-68936515,郵編610300。郵寄方式報名者,郵戳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10日。
報名時應提供《青白江區2018年引進省特級教師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自薦書(自薦書必須詳實,綜合如實反映本人教育教學實際水平,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及本人近五年各類榮譽證書和論文論著等復印件),近五年教學情況簡介(800字)和教學成績印證材料,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粘貼在自薦書中)。
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核程序
1.資格初審
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根據引進條件對報名人員自薦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
區教育局組織各學科專家對自薦材料進行復審,復審通過人員由區教育局以電話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現場驗證
復審通過人員,按照區教育局電話或短信通知時間到青白江區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場驗證。現場驗證時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在自薦書中提供的各類榮譽證書原件及論文、論著發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資格原件校驗確認后當場領取《考核通知書》。逾期未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
4.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由試講和現場答辯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50分,現場答辯占50分。總成績將通過成都市青白江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
凡總成績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進入體檢人員由區教育局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3.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4.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
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市青白江區公眾信息網(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公招主管單位將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管理
1.凡經審查和公示后合格被聘用的人員,區人社局為其辦理正式接收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2.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3.被聘用的人員,按青白江區“人才新政30條”規定,自來我區公辦學校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每人每月給予“人才津貼”2500元,給予“安居補貼”30萬元。
4.凡被聘用的人員,在青白江區教育系統服務未滿十年不得申請調動,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受聘學校的相關經濟損失。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選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青白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青白江區教育局紀檢組將全程參與、監督、指導。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選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本公告解釋權歸青白江區教育局所有。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成都市青白江區教育局 028-68936515
監督舉報電話:成都市青白江區監察局派駐區人社局監察室028-83636765
成都市青白江區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