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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內蒙古醫科大學招聘210人簡章

來源: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 2018-04-28 14:07:34

  內蒙古醫科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學校及三所直屬附屬醫院簡介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醫科大學坐落于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醫學為主,集理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于一體的多科性高等醫藥院校。學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國在少數民族地區最早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之一,當時隸屬于國家衛生部,1958年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理。前身為內蒙古醫學院,2012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內蒙古醫科大學。2017年9月,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


  學校現有金山校區、新華校區、錫林校區三個教學園區,總占地面積123180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30467平方米。學校設有15個教學單位,有3所直屬附屬醫院、4所非直屬附屬醫院,8所臨床醫學院。在區內外設有實踐教學基地97個。其中,醫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基地66個、非醫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基地31個。


  學校建設過程中,涌現出一批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領發展。其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達64人,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專家38人,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2人,自治區杰出人才7人,自治區草原英才創新團隊34個,自治區草原英才70人,自治區“新世紀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140人次,自治區高等教育“11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9人,學校著名蒙醫專家蘇榮扎布教授、吉格木德教授被評為“國醫大師”,米子良教授被評為“全國名中醫”。


  (二)附屬醫院簡介


  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承擔著醫療、急救、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和康復任務的三級甲等醫院。


  醫院占地6.8萬M2,業務用房27.6萬M2。開放床位3092張,開設住院病區68個,設有36個臨床科室,15個醫技科室。


  醫院有內蒙古自治區“產業創新人才團隊” 13個,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人選20人;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青年領軍人才”4人;自治區高等學校“青年科技骨干”3人。


  醫院現有國家臨床重點建設專科3個,分別是神經外科學、普通外科學和蒙醫科學。內蒙古自治區醫療衛生領先學科8個,自治區醫療衛生重點學科18個,有自治區級的醫療質量管理和控制中心12個。


  現有自治區科技廳重點實驗室有3個,自治區發改委工程研究中心2個,是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保護性耕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自治區分子與影像工程中心,并擁有自治區中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1個。


  (三)第二附屬醫院簡介


  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區唯一的三級甲等骨科專科醫院、自治區骨科研究所、自治區骨科質量控制中心、國務院指定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骨科碩士生培養基地,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在內蒙古自治區乃至華 北地區較有影響的現代化專科醫院。醫院現址建筑面積3.1萬平方米,開放床位400張。


  醫院骨科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骨科及手外科為自治區領先學科。目前新醫院遷建項目即將投入使用,新醫院占地面積254畝,一期總建筑面積10萬平米, 具備完善的醫療、康復、教學、科研、體檢等各項功能,核定床位1000張。


  (四)附屬人民醫院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腫瘤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康復、防癌保健為一體的三級甲等腫瘤專科醫院。


  1958年建院,前身為呼和浩特鐵路局中心醫院。 2004年整建制移交至內蒙古醫科大學,更名為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人民醫院。2012年自治區衛計委正式批準醫院增掛“內蒙古自治區腫瘤醫院”名稱。


  醫院建筑面積13.2萬平方米,編制床位900張,開放床位700余張。按照國家衛計委三級腫瘤專科醫院學科設置要求,設置臨床專業科室25個,醫技科室13個。


  目前,醫院與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天津腫瘤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等知名醫院建立合作關系,并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團隊定期來院開展醫療及教學工作。為擴大醫院服務功能,提高醫療診治水平,醫院不斷引進先進的腫瘤診斷治療和檢測設備,現擁有大型數字血管X光機、氬氦刀、熱療機、放射性粒子計劃系統、射頻及微波消融治療儀、高能直線加速器、大孔徑螺旋CT、后裝機、64排螺旋CT、SPECT、1.5T核磁共振、數字胃腸機、乳腺鉬靶X光機、血液透析機等醫療設備79臺套,可以為患者提供精準、全面的診療檢查服務。


  二、招聘計劃


  2018年計劃招聘205人(不含民族醫學<蒙醫學>專業5人,招聘簡章另行發布)。其中,校本部34人、附屬醫院95人、第二附屬醫院19人、附屬人民醫院57人。


  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崗位41人;招聘蒙漢兼通人員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31人。詳見《內蒙古醫科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一)“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三)“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五)“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畢業生。


  三、招聘對象和應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生(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3、不具有內蒙古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畢業生;


  (2)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人員;


  (3)取得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8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


  (4)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取得學歷、學位時間要求為碩士及以下崗位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要求為2018年7月31日前,博士崗位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要求為2018年12月31日前。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7年5月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應聘人員學歷必須是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點畢業生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招聘崗位表》中對學歷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為準)。雙學位人員以第一學位為準,第二學位只做參考;須符合具體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8、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委托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


  2、報名時間


  ①“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人員崗位,報名時間:2018年5月3日9:00—5月5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8年5月5日19:00;交費時間:2018年5月3日9:00—5月5日24:00。報名交費截止后若“項目人員”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改為普通崗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計劃),允許其他人員報名。


  ② 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8年5月7日9:00—5月10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8年5月11日10:00;交費時間:2018年5月7日9:00—5月11日17:00。


  聯系電話:校本部 0471-6653047


  附屬醫院 0471-3451769


  第二附屬醫院 0471-6351359


  附屬人民醫院 0471-3280817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簡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應聘者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報名時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5、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6、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7、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環節,工作人員將盡最大努力幫助應聘人員發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初審及交費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學校人事處負責。


  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招聘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醫科大學負責解釋。


  2、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按照要求在網上進行交費。筆試考兩科,報考費為120元。


  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交費截止時間前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yts6601707@163.com),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免交報考費,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學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由本人(或他人代辦)到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由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經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視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醫科大學網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對于被取消開考的崗位,應聘人員交費成功的,予以退費。


  五、招聘方式


  應聘博士崗位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校本部崗位及三所直屬附屬醫院管理崗位,應聘人員須參加筆試和面試。三所直屬附屬醫院醫師、醫技、護理崗位,應聘人員須參加筆試和面試(面試包括臨床技能考試和結構化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全權委托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為150分。


  公共科目筆試測試分類方向詳見《招聘崗位表》。


  2、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其中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


  應聘“蒙漢兼通”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筆試考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


  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筆試總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


  5、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


  6、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所有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后確定。


  7、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組織實施。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3:1的比例(應聘人員與需求計劃人數之比,下同)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范圍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對于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資格復審或遞補后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開考比例。降低面試開考比例后,仍達不到降低后的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


  3、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本、碩、博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表》中明確專業方向的,須由研究生學院、處出具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所需其他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


  2、試講、結構化面試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現場應變能力。臨床技能考試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病史采集、體格檢查及臨床基本操作。


  3、試講、結構化面試、臨床技能考試滿分均為100分。由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考試成績當場公布。


  4、校本部教師、教輔崗位采取傳統方式進行教學試講,不得使用多媒體設備,參加面試人員按指定題目(由工作人員提前通知)進行試講,時間15分鐘;面試總成績=試講成績。


  三所直屬附屬醫院醫師、醫技、護理崗位應聘人員,面試采取臨床技能考試與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醫師、醫技崗位技能操作時間為15分鐘,護理崗位技能操作時間為10分鐘;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其中:臨床技能考試占面試總成績的40%;結構化面試占面試總成績的60%。面試總成績=臨床技能考試×40%+結構化面試×60%。


  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校本部博士崗位面試采用傳統方式教學試講與回答問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得使用多媒體設備,參加面試人員按指定題目(由工作人員提前通知)進行試講,試講15分鐘,回答問題15分鐘,共30分鐘;三所直屬附屬醫院博士崗位采用回答問題與答疑的方式進行,時間30分鐘。


  5、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應聘“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面試須用蒙古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6、校本部教師崗、教輔崗以及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面試總成績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及以上方可按比例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7、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1、校本部教師、教輔崗位以及三所直屬附屬醫院醫師、醫技、護理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2、其他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3、博士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應聘人員(校本部教師崗、教輔崗面試成績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及以上)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報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備案后,將面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上發布。


  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面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面試總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項目、標準和規定進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嚴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結論。通過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應聘資格條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經歷、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素質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報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二)擬聘用人員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2018年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六)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延長,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八、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和聘用后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三)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四)本簡章由內蒙古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九、監督舉報電話


  內蒙古醫科大學:0471- 6653022


  自治區教育廳:0471-2856911、2856813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471-6944911


  附件下載:內蒙古醫科大學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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