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大學招聘12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大學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學是一所新興的地方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程序
1、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8年5月2日9時—2018年5月9日16時
網址:寧波大學招聘系統(http://zhaopin.nbu.edu.cn/)
報考者進入“立即注冊”,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不如實填寫的,取消報名資格),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另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5月10日9時—2018年5月13日16時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其他
各崗位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須不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或試講)的方式;其中潘天壽藝術設計學院的教學科研采取試講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命題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試講內容直接在面試(或試講)通知中公布。
1、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或試講)前,利用半天時間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生證,屬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其他港澳、國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共正式黨員證明、從業資格證書、英語(法語)水平證書或等級通過成績單、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或試講)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面試(或試講)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或試講)。
2、面試(或試講)
面試(或試講)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或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或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或試講)的,視作放棄。
3、成績
按面試(或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考生可在面試(或試講)后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試(或試講)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或試講)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或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大學人事處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nbu.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專題專欄/事業單位進人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寧波大學(紀委):0574—87600092;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單位地址:寧波大學人事處(風華路818號)
咨詢電話:0574-87600288(聯系人: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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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大學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