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巫溪縣事業單位從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中招聘15人公告
來源:巫溪縣人民政府網
2018-05-03 13:30:19
巫溪縣面向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擇優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我縣分別于2014年公開招錄大學生村官、2015年公開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到鄉鎮基層服務,現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根據《從2014年選聘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15年重慶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簡章》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巫溪縣2014年選聘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11名,從巫溪縣2015年招募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在巫溪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選聘大學生村官、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5月7日上午9:00—12:00
2、報名地點: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巫溪縣馬鎮壩柏場街道廣場西街67號)
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寸照2張,服務單位報名推薦材料原件1份(推薦材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服務期間工作情況,服務期滿考核情況)。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組織有關人員對參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即可參加考試考核。
四、考試考核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見《準考證》。
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不指定教材),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作答,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規定時間、地點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分項計算,總分及分項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總成績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遞補??疾煲院蟓h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選擇單位
具體聘用崗位按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分類由考生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單位。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在巫溪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 :巫溪縣面向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擇優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附件:
2.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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