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法律中的年齡問題
在我國選舉制度中明確規定,具有選舉資格的人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中國公民;二是年滿十八周歲;三是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注意,這里關于年齡的只提到了必須年滿十八周歲,并沒有對精神狀態有所限制。因此,一個年滿十八周歲的精神病患者也應該有選舉資格,只是說暫時不能行使其權利。
2.民事行為能力年齡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能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備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三種情況: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注意此處的“視為”是指法律擬制,也就是本來沒有達到一般的條件,但是法律授權與達到一般的條件一樣的法律效果。并且這種情況不會隨著收入的變化而變化,一經達到條件就自然的延續下去,除非出現一般條件下的改變行為能力的情況。
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3.刑事責任能力年齡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中國刑法根據公民年齡也將自然人分為三類: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1)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注意:有些特別規定仍值得大家去留意。鑒于還是未成年人,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不適用于死刑。基于對年老人的照顧,我國刑法對年滿75周歲的人也有特殊規定:已滿75歲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