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招聘公告
為加強金川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適應新時期新形勢下公安工作需求,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擬招聘金川公安分局巡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20名;刑偵大隊合成作戰室警務輔助人員4名,共計24人。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戶籍,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3年5月3日至2000年5月2日期間出生)。
(三)巡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限男性;刑偵大隊合成作戰室警務輔助人員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信息或廣告設計專業,男女不限。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矯正視力5.0及以上,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六)在金川區工作的區聘臨時工作人員中符合條件的均可報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金川公安分局的區聘臨時工作人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及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天。
2.報名地點:金川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大廳(金川區政府統辦一號樓)
3.資格審查:報名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5張(背面注明姓名),報名費150元,到報名地點現場登記報名,進行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不接受委托報名。
4.報名登記: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當場填寫《金川公安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提供資格審查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報名;報名人員要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當場說明理由,退回所提供證件。
(二)準考證領取
考生于2018年5月24—25日憑身份證到金川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大廳(金川區政府統辦一號樓)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補辦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附本人電子照片的戶籍證明。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漢語作答,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
1.考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9:00—11:00
2.考試內容:巡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刑偵大隊合成作戰室警務輔助人員為 《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考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四)面試
1.面試內容及方式: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文化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2.面試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3.確定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能測試
綜合成績公布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發〔2011〕74號)執行,體能測試不合格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六)體檢
根據招聘人員體能測試結果,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及體能測試結果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政審
體檢合格后,由金川公安分局、區紀委、區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主要審查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并復查報考資格。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及體能測試結果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招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由區人社局聯合金川公安分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體檢、政審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安排上崗,簽訂《臨時聘用人員合同》,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能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勝任工作的,與其解除勞動關系。聘用合同一年一簽,年終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
四、工資待遇及管理
金川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聘用后,工資為基礎工資1670元,績效工資1030元,每聘用一年增加工齡工資60元/月,聘用期間按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照《金川區機關事業單位聘用臨時工作人員辦法》進行管理,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崗位空缺后按程序補聘。
咨詢電話:
金川公安分局:0935—5835162
區人社局:0935—8215241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金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