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遼寧沈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37人公告
一、招錄崗位
本次招錄的警務輔助人員為派遣制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輔助民警開展相關工作,遵守《保密協議》,不具有單獨執法權,公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
二、招錄人數
本次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37名,其中男性31名,女性6名。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同時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原則上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計算機、速錄、文字綜合方面特殊人才經分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到35周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含)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或同等學歷;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矯正視力在1.0以上,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其他傳染性疾病,無精神性遺傳病史;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人員;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本人或直系親屬正在被公安機關調查的;
6.身體任何部位有紋身的;
7.正在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及曾經從事公安輔警工作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工資待遇
應發工資為297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
五、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每日9:00-11:00,14:00-16:00
2.報名地點:開發區公安分局(松花湖街2號)
3.報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2)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退伍證、駕駛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份A4紙規格);有見義勇為積極分子證書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計算機2級以上證書、速錄師相關專業證書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獲獎作品的需要提供獎勵證書及作品副本。
(二)資格審查
開發區公安分局負責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及所報材料進行審查。
(三)組織招錄考試
1.體能測試
由開發區公安分局具體組織實施體能測試,紀檢部門負責監督。考生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人員須穿著運動鞋;患有心腦血管、高血壓疾病人員禁止參加測試。
體能測試為通過性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不允許參加筆試等后續考試。體能測試分數不計入最終成績。
體能測試標準:
組別 | 10米×4往返跑 | 縱向摸高 |
男子組 | ≤13″4 | ≥265cm |
女子組 | ≤14″4 | ≥230cm |
通過體能測試后,考生進行現場確認,信息確認通過后領取準考證。
2.筆試
筆試考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由專業出題機構負責試題擬制。
筆試科目:
行政能力測試,滿分為60分;公文寫作,滿分40分。
3.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擬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
4.確定擬錄入人選
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權重加權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招錄人選。擬錄人選總成績不能低于60分。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
由派遣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審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公安人員聘用政審要求”進行政審。
(六)公示與錄用
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開發區公安分局公示7天,接受監督,發現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以及其他影響錄用問題并查實的,隨時取消錄用資格;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擬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崗位調劑,否則不予錄用。
擬錄用人員出現空缺時,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位遞補。
(七)招錄工作由開發區公安分局紀檢室全程監督。
招錄聯系電話:024-85815828
招錄監督電話:024-85815837
沈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