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華磐安縣教育局引進人才12人公告
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經縣組織人事部門核準,浙江省磐安縣教育事業單位計劃面向全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1.專業與名額
中學語文教師1人,中學數學教師2人,普高地理教師2人,中小學信息技術教師5人,中小學音樂教師2人。
2.基本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生;國家“211”、“ 985”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5歲以下。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學專業、學歷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4.凡在學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或參照《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名。
(二)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三)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通過網絡報名、電話(傳真)報名、參加人才招聘會報名、到現場報名等方式進行報名。聯系人:陳老師、盧老師,0579-84652581,18757679001,13867990086,郵箱:2208945347@qq.com。
(四)報名材料。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磐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1份;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張;其他證明材料(如,個人簡歷、工作經歷證明、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榮譽證書、從業資格證等等)。
應聘人員可根據各專業(崗位)的不同條件,選擇應提供的材料。報名時不便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人員,資格審查或組織測試時應將原件送引才單位報名聯系人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資格。
三、其他事項
1.教育局根據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并將資格審核結果通知報名人員。
2.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多于計劃數的,通過考試、體檢、政審等方式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數的,可通過考試、體檢、政審等方式,也可以通過考察、體檢方式確定擬聘用對象。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技能測試,一般選擇一種及以上考試方式。
3.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公正、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原則。開展的每個環節引才工作均邀請縣組織(招才)人事部門進行監督指導,并及時發布有關環節的工作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4.經過招聘引進各環節后,能勝任本專業工作的擬聘用對象報縣組織(招才)人事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我縣人才引進政策落實事業編制、工資待遇等事項。
5.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教育局同縣組織人事部門共同解釋。
6.監督電話和信息公布網站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網:http://www.parc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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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