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東南州丹寨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丹寨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擬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警務輔助人員2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1.招聘人員需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年齡18至30周歲,身體健康,體貌端正,身高165cm以上,無紋身,雙側單眼裸眼視力4.6以上;報名人員為退役士兵的,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學歷。
2. 以上人員均需持有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熟練駕駛操作技能,1年以上駕齡;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一定的公文寫作水平;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8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丹寨縣公安局二樓216辦公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1份、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到現場進行報名。
(二)工作程序
1.本次招聘不組織筆試,由本單位統一組織面試(含駕駛技能操作),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結束后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工資待遇按照我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聘用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吸毒、參加邪教組織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5.其他因素不宜聘用的。
四、其他事項
1.如發現招聘過程中有作弊、提供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過程中,如有人員未按規定參加體檢、考察或出現不合格情況,所空缺名額,依次遞補;
3.報名者相關證件復印件及照片請自行備份,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還;
4.未盡事宜由丹寨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負責解釋;
5.報名咨詢電話及聯系人:13985281147(王警官)、15185726510(蘭警官)。
附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丹寨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