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招聘4人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5-10 09:46:41
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公益一類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受市體育局委托,承擔局屬體育設施的相關管理,以及局屬體育設施的合理利用和資源整合等工作,單位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塊玉南街31號院。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辦公室 綜合文秘崗1人(管理崗位9級)
綜合管理崗1人(管理崗位9級)
法務部 法務管理崗1人(管理崗位9級)
財務部 會計崗1人 (專技崗位12級)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體育事業;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3.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5.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崗位條件
1.辦公室 綜合文秘崗
(1)具有2年以上辦公室文秘工作經驗;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具備突出的公文寫作能力,以及公文管理、會議組織、檔案管理等工作經驗。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能適應經常加班的工作要求。
2.辦公室 綜合管理崗
(1)具有2年以上辦公室行政工作經驗;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熟悉辦公室工作及文件流轉工作流程,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計算機應用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活動能力。能適應經常加班的工作要求。
3. 法務部 法務管理崗
(1)具有2年以上法務工作經驗;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法律相關專業畢業;
(3)熟悉法律知識,有工程建設、合同文書、訴訟糾紛等方面法務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邏輯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能適應經常加班的工作要求。
4. 財務部 會計崗
(1)具有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
(2)財會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3)熟悉財務相關知識,具備從事財務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熟悉國家財經政策、審計法規、會計出納實務和審計業務流程,熟練掌握財務辦公軟件應用,有預算編制、國有資產管理、財務預決算管理等方面豐富的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7-18日 9:30—11:30,14:00—16:30。
2.報名地點: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塊玉南街31號院,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個人簡歷,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全程錄像。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3.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三)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四)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六)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七)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察:招聘單位到擬聘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九)公示報批:
1.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調入和備案手續。經批準后,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十)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需說明事項
(一)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社會人員在報名應聘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協助聘用單位在30天內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琳
聯系電話:010-67142132
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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