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11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05-10 10:54:25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公告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名廣東教育學院),1955年創辦,是廣東省屬普通本科院校,設有海珠校區和花都校區。
學校堅定不移地走特色辦學之路,人才培養質量逐步提升;主動服務廣東省基礎教育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承擔著基礎教育教師、校(園)長的培訓任務,與地方政府共建附屬學校和教育實驗區,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會享有較高的聲譽。
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6名、管理人員3名、教輔人員2名。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善于溝通,有較強的親和力和感染力。
4.具備工作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基本素質及符合工作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
5.年齡條件:非應屆畢業生參照《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崗位表》(附件1)的規定執行,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限制報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和廣東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
2.個人簡歷、身份證、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暫緩就業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暫緩就業協議書;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交《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證明》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家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應聘輔導員和團委管理崗的還需提交擔任學生干部的證明材料(相應職務由學校團委、學生工作處、研究生處或院系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
6.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提供黨員證明材料。
7.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8.《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獲獎、論文等個人業績成果的證明材料。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規定的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報名郵箱gdeizp@gdei.edu.cn,郵件標題為“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姓名”,如:“FDY01北京大學張三”。提交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自動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資格復核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復核于面試當天或者電話通知的規定時間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進行。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28日24:00。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請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或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照片不一致的視為無效報名。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務處或研究生處負責人簽字、蓋公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國內應屆畢業生應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其它有效證明,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關于工作經歷、學生干部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7.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無法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取消考試成績。
8.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9.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
五、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
學校成立資格審核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審核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參加考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初審不通過,取消參加考試資格。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名單于報名工作結束后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布。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階段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方進入下一階段的考試。如因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名額空缺,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進行等額遞補。
六、考試
考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筆試,第二階段是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職業能力及相應業務水平,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并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告。
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在合格人選中,按照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第二階段面試的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通過的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告。公告無異議的,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進行,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所有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七、體檢人選的確定
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同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人員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確定。
八、體檢
確定的體檢人選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參加體檢(含復檢)。體檢辦法及標準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
九、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表現以及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擬聘人選確定及擬聘人選公示、聘用
體檢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我校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入職相關手續。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定提交齊備的入職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按所聘崗位兌現工資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執行試用期,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有關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報名基本條件及所應聘崗位的規定條件,提供的材料與《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的內容必須一致、真實、無誤。如有不一致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關系,聘用合同終止。
(二)因考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等情況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報考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也可不進行遞補,保留招聘崗位空缺。
(三)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進入廣東第二師范學院人事處網頁查詢、也可電話查詢。
(四)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紀檢監察處負責監督。
招聘工作電話:020-34113286、020-34113005(人事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4113624(紀檢監察處)
附件1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招聘崗位表.docx
附件2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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