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浙江湖州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編外人員9名公告
根據南潯區編外用工會議精神,決定開展2018年上半年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推出招聘崗位7個,招聘人數9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等要求詳見《2018年上半年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 具有湖州市本級(南潯區、吳興區)常住戶口(以2018年5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 人員,招考單位另有戶籍要求的按招考單位要求確定;
(二)海外留學人員以及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國家開放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報名前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前(2018年5月17日之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愿意履行相關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三)年齡一般要求18至35周歲(1982年5月17日至2000年5月17日期間出生),駕駛員崗位要求18至40周歲(1977年5月17日至2000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報考:
1、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部分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不包括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
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8年5月17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5月17日9:00—16:00;
報名地點:南潯區科技創業園東一樓報告廳(南潯鎮朝陽路666號);
報名材料:
1、《2018年上半年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請在附件中自行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后提交);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已是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報考還須主管部門同意。
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現場報名完成后,由人事主管部門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等情況,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時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筆試、面試及錄用資格。
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對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不足開考條件的,報名人員須在5月18日上午12:00前到南潯區科技創業園西一樓(南潯鎮朝陽路666號)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后人數仍不足開考條件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五、面談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該崗位的所有報名人員進行面談,面談評分均采取百分制,其中面談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面談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面談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談結束后,根據各崗位考生的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六、面試
面試由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其中駕駛員崗位面試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組織,面試環節可采取駕駛技能考核等形式進行。面試人員在離面試開始時間24小時外提出放棄面試的,按照面談成績依次遞補,24小時內提出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
面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面試人員總成績根據面談成績×30%+面試成績×70%確定。
七、體檢、考察
(一)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二)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三)經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在面試、體檢、考察等階段放棄或經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經區組織人事部門與用人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溝通后確認是否遞補。遞補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南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xrz.com/)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參加面談、面試時,憑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入場。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面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919066;監督電話:0572-3023236(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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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上半年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2018年上半年南潯區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