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池州市石臺縣事業單位招聘79人公告
2018年石臺縣部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8年石臺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9名,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2018年5月15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石臺縣人民政府網(www.ahshitai.gov.cn)、石臺先鋒網(shitai.ahxf.gov.cn)等媒體上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且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須是該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上載明的專業;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研究生學科、專業參考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目錄中未涉及的專業名稱、社會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學歷名稱與目錄不盡一致的,會同有關部門商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
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1日09:00至6月16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期間設立咨詢電話,屆時在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 6月17日09: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6月18日09: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19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即:管理崗位和教師崗位按45元收取,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按90元(兩科)收取。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工商銀行卡或農業銀行卡。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在6月21日至6月22日上班時間到石臺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石臺縣仁里鎮金錢山大道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聯系電話:0566-6023519),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22日0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
管理崗位采取“《公共基礎知識(一)》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
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采取“《公共基礎知識(二)》筆試+《崗位專業知識》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
池州生態經濟學校教師崗位采取“《公共基礎知識(二)》筆試+試講”的方式進行考試;
幼兒教師崗位采取“《教育綜合知識》筆試+專業考評”的方式進行考試。專業考評內容為試講、鋼琴彈奏、舞蹈、繪畫四項,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40分,鋼琴彈奏占20分,舞蹈占20分,繪畫占20分。
1、筆試
(1)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一)》的主要內容是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滿分120分。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是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滿分120分。
《教育綜合知識》的主要內容是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法規及新課程理論和教師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120分。
《崗位專業知識》的崗位專業知識主要內容見附件,滿分120分。
(2)筆試時間
2018年7月7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或《教育綜合知識》;10:30-12:30考《崗位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石臺縣城區,具體考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7月4日09:00至7月6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7月25日前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2年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員于7月10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筆試準考證到石臺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石臺縣仁里鎮金錢山大道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聯系電話:0566-6023519)申報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石臺人民政府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合成前增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管理崗位和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含加分),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的考生兩門筆試科目成績分別達到 60 分的(含加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3)筆試總成績:管理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即為《公共基礎知識(一)》(含加分)成績;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即為《公共基礎知識(二)》(含加分)或《教育綜合知識》(含加分)成績;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加分)÷1.2×0.4+《崗位專業知識》(含加分)成績÷1.2×0.6計算,合成后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2、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達線人員中,管理崗位和教師崗位按照1:3比例、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其中,報考管理崗位和教師崗位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報考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的,以《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崗位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確定資格復審人選。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管理崗位和教師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試講或專業考評)費用80元,在領取面試通知單、試講通知單或專業考評通知單時繳納。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進入下一程序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同崗位筆試總成績依前述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有從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相應從業(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18年8月15日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到石臺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有從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相應從業(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此類人員須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到石臺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試講或專業考評
(1)管理崗位
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一)(含加分)成績÷1.2×60%+面試成績×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2)教師崗位
A、池州生態經濟學校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試講環節。試講具體時間、地點見試講通知書。
實際參加試講人數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試講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試講成績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評委組試講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二)(含加分)成績÷1.2×50%+試講成績×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B、幼兒教師崗位:采取專業考評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專業考評環節。專業考評具體時間、地點見專業考評通知書。
實際參加專業考評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專業考評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專業考評成績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評委組專業考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含加分)÷1.2×50%+專業考評成績×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3)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
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只進行《公共基礎知識(二)》和《崗位專業知識》筆試,筆試總成績即為最終合成成績。
(三)體檢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管理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教師崗位以試講(專業考評)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五)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報批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臺縣委組織部、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566-6023519(石臺縣人社局)
監 督 電 話:0566-6020979(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2018年石臺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共79名)
中共石臺縣委組織部
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