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睢寧縣人社局、睢寧縣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36人公告
睢寧縣人社局、睢寧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司法改革要求,適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平正義的新需求,進一步加強隊伍法院建設,充實補充審判輔助力量,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確保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促進審判質量和效率的提高,按照人員分類管理的要求,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睢寧縣人社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 自愿從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遵守法院制度,服從組織分配。
(三)年齡、戶籍等條件:
本次招聘中時間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8年05月30日。
1. 輔警年齡限制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2000年5月30日前、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其余職位,年齡限制在18周歲以上、35歲以下(即2000年5月30日前、1983年5月30日后出生)。
2.法官助理職位不限戶籍,其余職位限睢寧戶籍。
3. 2018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等有關證明材料。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 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見《崗位表》)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違反黨(團)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的人員;
2、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因違反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
5、應、往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過記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6、被單位辭退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8、本人、配偶、直系親屬,以及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9、近親屬或本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睢寧縣人社招聘平臺 (http://zp.cnsn.gov.cn/)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2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30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31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近期本人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在資格復審時,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網上報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則資格復審為不合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崗位取消后,已完成繳費的人員退還報名筆試費用。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5.報考人員須在6月1日9:00- 6月1日24:00到中國睢寧門戶網站睢寧縣人社招聘平臺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法院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及加試科目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筆試
網上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進行筆試。
1. 考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能力素質與法律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二)資格復審
1.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法院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從筆試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2的崗位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未就業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2018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須提供相關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并交納面試費用每人100元。因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不設合格分數線;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由考場監督人員當場告知考生。考生參加面試時,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對報考輔警崗位和駕駛員崗位進行加試
輔警崗位加試內容為體能測試,駕駛員崗位加試內容為駕駛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加試分數由考場監督人員當場告知考生。考生參加附加測試時,持面試通知書、面試分數條和身份證。加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1.法官助理、執行助理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輔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40%。駕駛員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駕駛技能測試×40%。
2.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中國睢寧門戶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擬聘用單位、崗位、考試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與待遇
(一)公示無異議的,采取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與勞動保障服務代理中心簽訂1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用人單位的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員的表現決定是否續聘。工資待遇由縣財政統一解決,具體待遇請咨詢縣法院。
(二)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批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從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2018屆畢業生聘用后如出現個人原因造成無法于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可由用人單位從可從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除不可抗力外,擬聘用人員應于通知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前來辦理聘用有關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其聘用資格。
七、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人員“進口”關。發現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資格;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處理。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在中國睢寧門戶網站及睢寧縣人社招聘平臺 (http://zp.cnsn.gov.cn/)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
0516-88307710(縣監察局)
0516-6806890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體辦)
八、本公告由睢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8307809 0516-68069569
待遇及加試科目咨詢電話:0516-80389016(縣法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