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縣教師招聘40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提升專業教師素質,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4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崗位40個,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詳見附件1)。
三、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忠誠教育事業,敬崗愛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師德優良。
2.具有符合應聘崗位資格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語文學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學科二乙及以上)。
3.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和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招聘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招聘每個程序的相關信息都將在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五、報名對象、方式、時間及要求
1.報名對象:一本院校2018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者自行下載、填寫《株洲縣2018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電子檔發送至1047167528@qq.com或412628685@qq.com,并在招聘見面會上遞交紙質報名表(粘貼照片)進行報名確認。
3.報名時間:網上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8:00止(以收到報名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4.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株洲縣教育局負責,各相關部門參與。
1.資格審查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五樓)。所有完成網絡報名的應聘者,在面試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憑身份證參加面試。
3.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4.現場資格審查時,應聘者必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學位證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需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承諾在7月底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名登記表》(附件2)簽字原件、《資格審查表》(附件3)簽字并蓋章原件、個人簡歷、畢業學校提供的政審材料(現實表現、學業成績、特長)、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
七、考試
1.考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者。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6月1日上午8:30-11:30。
2.考試時間
2018年6月1日-2日(具體時間以現場通知為準)。
3.考試地點
湖南省長沙市瀟湘中路122號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五樓)。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必須于6月1日下午13:30前到達以上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考試時間和地點有變動,以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的信息為準。
4.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分答辯和說課兩個環節。其中:報考A01-A17崗位的考生只說課,不答辯。
(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氣質等綜合素質。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設最低分數線,成績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直接淘汰。
(2)說課:說課時量為8分鐘,說課的備課時量為30分鐘,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說課內容為人教版初一、高一上冊,具體說課內容抽簽決定。說課設最低分數線,成績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3)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報考A01-A17崗位的考生:
綜合成績=說課成績
其他崗位:
綜合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核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l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入圍名單。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依據該崗位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核對象,縣教育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每位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株洲縣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和監督電話
株洲縣教育局: 0731-27610667 (咨詢)
0731-27689407 (咨詢)
株洲縣紀委: 0731-27610637 (監督)
株洲縣委組織部: 0731-27612380 (監督)
株洲縣人社局: 0731-27560810 (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招聘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縣2018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和崗位條件表》
2.《株洲縣2018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株洲縣2018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株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縣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