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區教師招聘46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 、《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茅政辦發[2016]18號),十堰市茅箭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學教師。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崗位及資格條件
十堰市茅箭區公開招聘中學教師46名。招聘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見《2018年十堰市茅箭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一)關于報考年齡等相關截止時間要求: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1日(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報考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所在高校出具準予畢業的書面證明。對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但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
(二)關于學歷學位要求的說明:《崗位表》(附件1)中招聘條件的學歷標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時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詳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30日)、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尚在首個聘期內的、現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各個環節,含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進行。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8年 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00。
2、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7∶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在繳費期間,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6月6日9:00至6月8日17:00,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上述時間內,登錄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解決(咨詢電話:0719-8791332)。
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節均需持有筆試準考證(建議至少打印2份),請考生妥善保存。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填報虛假信息,或信息填寫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考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考生需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考生報名界面有鏈接提示。
3、網上報名確認后,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費用100元。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或提供虛假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資格等個人信息的,取消其相應資格。
5、報名、繳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緊缺學科可放寬到1:2)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退還已繳報名費。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8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綜合知識,作文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政策性規定加分:
1、根據鄂人〔2006〕16號和十政辦發[2013]176號文件規定,截止2018年8月1日,對“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區(茅箭區、張灣區)社區網格員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報考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加分申請表》(附件3)或《網格員報考加分申請表》(附件4)于2018年6月1日9:00--17:00到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地址:十堰市武當路71號)辦理筆試加分手續。今年在崗但還未考核的,持服務地“三支一扶”辦或社區網格監管中心開具的書面證明前來審核辦理。
2、已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原“三支一扶”人員和十堰城區社區網格員,如已享受過加分政策,參加本次教師崗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重復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3、同時符合“三支一扶”和網格員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五)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
(六)筆試結束后考生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查詢成績。
五、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緊缺學科按1:2)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下列資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1、第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本人簽名確認的《應聘教師崗位誠信承諾書》(附件2)。
2、按《崗位表》(附件1)“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3、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前應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同意報考、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等轉移手續的書面證明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對報考時隱瞞本人真實身份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經資格復審,若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面試人數未達到1:3(未達到1:3比例的緊缺學科按1:2)面試比例的,則應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六、面試
(一)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緊缺學科按1:2,超過1:2但未達到1:3的,超過1:2的部分全部進入面試)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面試對象)。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對一個崗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次招聘所有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
(二)面試采取講課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體育、信息技術崗位(A09、A10)增加專業技能測試:講課100分,占面試成績70%;專業技能測試100分,占面試成績30%。
(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生參加面試時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
(五)參加面試的考生應繳納面試費50元。
七、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
八、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在具備體檢資格和條件的醫院中指定。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的,再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育局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信函考察、調閱考生人事檔案等方式進行。
2、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考察對象。
九、公示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一年。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或未經用人單位同意不按要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上下載打印《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并經本人簽名確認,資格審查時提交給資格審查單位。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情況的。
(三)對偽造相關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人員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將提前在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十一、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1《2018年十堰市茅箭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中所列的內容,由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的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關事宜,考生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 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人事科:0719-8686936
附件:1、《2018年十堰市茅箭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