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定,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招聘書記員17名。書記員在法官的指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以下職責:(1)辦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續;(2)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及訴訟注意事項,告知開庭時間、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3)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4)負責案件審理過程的記錄工作;(5)做好庭審的錄音錄像準備工作,校對、印制、送達相關法律書記;(6)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7)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按照本院書記員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二、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服從安排,愛崗敬業;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法律專業優先);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0年5月17日期間出生);
4.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55字以上;
5.工作認真細致,作風嚴謹踏實,具有一定語言文字歸納、庭審應對等審判輔助工作能力,有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三、薪酬待遇
書記員試用期為三個月,月薪2000元,試用期滿正式聘用月薪3200元(含單位按規定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提供就餐、辦公設備、差旅費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止。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填寫完畢后,將報名登記表連同其他報名材料通過特快專遞(報名的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或直接送交至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政工科。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面交報名材料的除提交復印件外,還須提供原件核對;郵寄報名材料可寄復印件,面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1)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司法考試C證及以上證件;
(3)個人自作的推薦表2份;
(4)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由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政工科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招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面試(書記員面試前需進行每分鐘中文錄入字數測試)。
(三)面試
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儀表儀態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五)辦理手續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聘用人選,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聯系方式: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址:廣西北海市西南大道與上海路交匯處
電子郵箱:hcfyzgk@126.com
郵編:536000
聯系電話:0779—3930665
聯系人:小林、小陳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