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龍江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選調10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哈爾濱市紀委監委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及職位
(一)選調公務員
市紀委監委機關和派駐機構選調工作人員75名。選調范圍為:從哈市市直單位選調50名,從哈市各區、縣(市)直單位、鄉鎮(街道)選調25名。分別為執紀審查和監督、文字綜合、組織人事(勞資)職位。
(二)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市執紀審查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25名。選調范圍為:從哈市市直事業單位選調財務管理職位3名、其他管理服務職位22名。
二、報名條件
(一)選調公務員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公務員身份,正科級及以下干部,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執紀審查和監督職位人員具有紀檢監察、公檢法司及審計、財稅工作經歷,文字綜合職位人員具有文字綜合工作經歷,組織人事、勞資職位人員具有組織人事、勞資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二)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3.具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或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正科級及以下干部,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財務管理職位應為財會專業畢業,具有3年以上財會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5.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5月23日—5月29日,9:00—12:00、13:30—17:00。
2.報名地點:哈爾濱市道里區森林街37號。
3.報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干部本人填寫《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粘貼照片),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登錄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hrblss.gov.cn)或哈爾濱廉政網(網址為:http://www.hrblz.gov.cn)下載。
(2)選調公務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
(3)編制證明、《干部任免審批表》(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及現任職務《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出具廉政鑒定。
(7)2寸照片3張(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白底證件照),電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證件照,jpg格式,不超過200k,照片名稱為“姓名—單位”)。
(二)資格審查
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三)考試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時間擬定于6月上旬。選調范圍、職位數量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選調公務員市直或區、縣(市)范圍報名人數未達到比例的,選調數量進行橫向調劑;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職位報名人數未達到比例的,減少相應職位數量。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在報名網站發布通知。
2.面試。面試時間擬定于6月上旬。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按選調范圍和選調職位分別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選調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本人選調資格,并對本人和所在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面試人選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在報名網站發布通知。
考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按6:4比例計算總成績,選調公務員按市直,區、縣(市)范圍分別排序;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職位分別排序。排序原則:以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進行面試加試,最后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
(四)體檢
在哈市市域內三甲醫院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
(五)考察
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進行審檔工作。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試用及調入任職
擬選調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調入手續。
聯系及咨詢電話:0451-84568614 84568621
中共哈爾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哈爾濱市監察委員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