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汝城縣醫療衛生專業招聘70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以及《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8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7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7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其余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8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是指198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是指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以上認定結果材料由報考人員提供)
(3)專業設置以國家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為基本依據。所學專業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認定。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審查。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招聘崗位有地域要求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8年5月23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內。
(6)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汝城縣內醫療衛生計生單位的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可以通過委托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2.報名時間:2018年6月11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湖南省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四樓大會議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盧陽鎮郴義路147號)。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2018年6月28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四樓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相應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3)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5)免筆試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6)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6月19日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在6月20日16:00前到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206室)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6月22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明確專人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內容。考生在現場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填寫打印《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并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 (一張粘貼在報名表貼相片處,兩張背面寫好報考崗位和姓名,粘貼在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報考人簽名處需本人簽名;
(2)《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報考崗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學籍證明一份;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或者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定報告;
(6)凡在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
(7)委托報名的需提供委托書,并將委托人與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復印在委托書上。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定為不合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護理類崗位考《護理基礎知識》,其余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汝城縣人民醫院臨床醫生崗位、汝城縣中醫醫院臨床醫生(一)崗位免筆試。
2.筆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 筆試成績公布。預計7月上旬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需筆試的招聘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未達到1:2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免筆試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實際能力測試(口述回答)。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5. 面試成績。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計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需進行筆試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免筆試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10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需進行筆試招聘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免筆試招聘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時間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七)選崗
報考鄉鎮衛生院同一崗位的,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從招聘計劃崗位中自主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通知。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統一的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村)委會。
7.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環節中因放棄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如果面試后,體檢入圍對象最后一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名完全相同,則一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如體檢、考察、公示等均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擬聘用在原報考單位。
9.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
(一)政策考務咨詢
招聘考務咨詢: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電話0735-8236383。
招聘程序咨詢:汝城縣人社局,電話0735-2135686。
(二)舉報投訴
中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735-8236376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中共汝城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x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汝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