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招聘20人公告
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2018年第二批次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齡、年限照此方法計算);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2018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等有關證明材料;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我市事業單位新招聘工作未滿一年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2013年以來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事業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徐醫附三院行政辦公樓二樓人事處(復興南路388號);
報名、資格初審、繳費時間:2018年5月29日和5月30日8:30-12:00;
應聘崗位取消的考生改報時間:2018年5月31日8:30-12:00;
改報考生資格審核時間:2018年5月31日14:30-17:00。
應聘者如實填寫《江蘇省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
提供材料: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戶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戶籍證明;2、相關學歷學位證明(含學信網學歷證明);3、各種《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4張。5、筆試費用100元。
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
2、各崗位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表。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逐步核減崗位數量或確定降低開考比例,直至取消該崗位。不能開考的崗位,通知考生對照條件重新報考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筆試費用。
畢業專業原則上參照《2018年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對于崗位表中帶有括號的專業,按照括號內畢業專業進行審核。但對于部分研究生學歷考生畢業證書專業為臨床醫學、內科學、外科學等但實際具有研究方向的,需在報考時備注所學專業方向,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所在學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和成績單。
4、領取筆試準考證:按人事處電話通知的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實踐技能考核和面試。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共同組織實施。專業實踐技能考核和面試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的監督指導下組織實施。
(一)筆試內容:考試內容以擬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關的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復習大綱和教材。
(二)筆試時間:筆試時間:2018年6月23日9:00-11:00。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將在我單位公布,考生憑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查詢。
(三)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分成績的50%為合格。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范圍內,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3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四)報考資格復審:實踐技能考核前應對進入考核的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我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進行監督指導。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該崗位考生中依筆試合格成績進行依次遞補。
報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學生證及統一印制并填寫個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待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2016、2017年未就業的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普通高校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派遣證;
3、本市已就業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外省市的須在體檢前提供;
4、按崗位表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規培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等其他證明材料。
5、若復審時考生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單位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五)實踐技能考核。
是在系統觀察的基礎上對個人為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能力進行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實踐技能考核按照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制定的辦法執行。
(六)面試
面試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組織實施,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監督指導。考試內容以專業知識和實踐技能為主,面試辦法將通過書面形式告知考生。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設定60分為合格線。面試收取費用100元。
(七)面試、實踐技能考核等考試的合格線為該項考試(測試)總成績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具體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表。
本次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計劃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實踐技能考核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成績并列者,按筆試合格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均符合上述標準或要求的體檢人員認定為體檢合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人事處組織考察。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況出現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并列者,按合格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從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經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審核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擬聘用單位、崗位、考試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我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的人員試用期原則上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護理人員入職前需取得資格證書),未按期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批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從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堅決按照本公告程序辦理,把好招聘“進口”關。對考試違規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資格;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處理。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監督電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紀檢行風辦 0516-83638079
八、本公告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負責解釋。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在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6-83638064
附件1:徐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2018年第二批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人事代理)